关于印发《徐州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规则》的通知
卢燕红 / 2021-03-05 17: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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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 中央、 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深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我市减轻企业负担各项工作,根据 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 会议和省减负领导小组关于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规则要求,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徐州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规则》,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抓好落实。
徐州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项目化、规范化、 制度化,根据 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减 轻企业负担工作规则〉的通知》(工信部运行〔2020) 93号)和省减负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规则〉的通 知》(苏减〔2020) 33号)精神,结合我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 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坚持以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中央、 和省委省政府、 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推动髙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 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以解决企业实际负担问题为工作导向,以增强企业获得感为评判标准,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关键动力,以 健全清单制度为重要抓手,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释放市场主 体活力,全面提升减轻企业负担治理能力。
三、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减负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市减负领导小组会议、市委市政府关于减轻企业负担工 作部署,研究解决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重大问题,建立完善减轻企 业负担工作制度并监督指导。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 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减负办”),落实领导小组的 工作部署,协调推动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制度落实。领导小组有关 成员单位承担本部门职责领域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制度建立和落 实。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制度。
第二章目录清单制度
四、完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制度。在已公布的涉企收费、保证金等目录清单基础上,领导小组督促相关部门按 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推进在更多领域实行目录清单 管理。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要 求和形势变化,不断调整完善目录清单,及时清理规范不适应改 革要求和形势发展以及企业普遍反映不合理的涉企行政收费等 事项。
五、严格执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市减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等事项,一律不得执 行。所有涉企收费等目录清单及其具体实施情况纳入部门政务公 开范畴,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问题处理制度
六、畅通负担问题发现渠道。依托全国减轻企业负担综合服务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12381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和徐州市 12345 “一企来”企业服务平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等平 台,以及市企业负担投诉举报渠道,受理企业对违规加重企业负担问题的投诉举报。同时,各成员单位加大调研力度,深入基层 及时了解企业负担问题和政策诉求,并通过相关审计督查、企业 负担调查及第三方评价等,发现各类加重企业负担的乱收费、乱 检查、乱罚款和乱摊派等违规行为。
七、完善负担问题解决机制。建立问题督办、交办制度,对企业反映的具体问题,由市减负办按照工作职责和属地管理原 则,转交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妥善处理解决;涉及多部门、跨 地区的增加企业负担突出问题,由市减负办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 门和县(市)区处理解决。对市减负办交办的线索和问题,相关 县(市)区和部门要在妥善处理的基础上及时做好工作情况的汇 总和总结。市减负办对重大问题线索要挂牌督办。
第四章督导检查制度
八、组织减轻企业负担督导检查。市减负办根据省减负办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制订开展的减轻企业负担督 查检查等工作方案。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工作职能落实本部门减 负工作计划,督查指导县(市)区职能部门抓好落实。督查检查重点对本系统惠企减负政策和减负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违规案件整改情况、市委市政府交办重大任务进展情况等进行 督导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市减负办组织开展全市减轻企业负 担重大事项的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和相关部门对国家 有关部门通报的问题、企业负担调查反映的突出问题的查处及 整改情况,确保问题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九、强化督查检查成果运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把 所开展的企业负担检查情况报送市减负办。市减负办要及时梳理 总结,将有关重要情况上报省减负办和市政府;对新发现的问题 及时反馈相关地方和部门并督促整改,推动责任单位即查即改, 举一反三,完善长效机制。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县(市)区和部门, 适时进行通报。
第五章调查评估制度
十、组织开展企业负担调查。市减负办定期开展全市企业负 担情况调查,了解企业特别是制造业、中小企业的负担问题和政 策诉求,分析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成效、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 听取企业对加强和改进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意见建议。各县(市) 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调查结果运用,有针对性地出台改进举 措,及时协调解决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十一、开展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效果评价。市减负办建立和实 施第三方评估机制,委托专业机构对减轻企业负担重大政策落实 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对各县(市)区企业负担相关指标进行比较 研究,形成全市企业负担评价报告。各成员单位要按有关要求对 年度出台惠企减负政策效果进行跟踪评估总结,并及时将相关情 况报送市减负办。市减负办要督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加 强评估结果运用,有针对性地出台改进举措,及时协调解决评估 中发现的问题。
第六章基本工作制度
十二、完善会议制度。市减负领导小组每年召开1次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度工作,布置安排年度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集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 市减负办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
十三、加强统筹部署。市减负办每年牵头起草减轻企业负担总结报告和工作要点,经领导小组审议后,上报省减负办和市政府,工作要点印发各部门、各县(市)区执行。各成员单位要积
极按工作要求抓好落实,及时总结本部门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开展 情况、经验做法、突出成效、典型案例等方面情况,每年向市减负办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十四、强化政策宣传。市减负办每年按照省减负办和市委市 政府工作要求,举办全市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等活动,会同有关成员单位釆取现场咨询、政策培训、专家解读、发放手册等方式,宣传惠企减负政策和涉企事项清单,帮助企业了解和用好 惠企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企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十五、开展情况通报。领导小组对于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部门进行通报,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于推动工作不力的地区、部门适时进行通报,督促问题整改。
第七章 附则
十六、市减负领导小组决定本工作规则的修改。各成员单位 可单独或共同提请修改完善本工作规则。
十七、本工作规则由市减负办负责解释。
十八、本工作规则经2021年1月18日市减负领导小组审议 通过,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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