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2020年度宿迁市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通知
卢燕红 / 2021-03-05 16: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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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宿迁市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宿服务业办〔2019〕4号),经过各地推荐申报、专家评审会评审、向社会公示等程序,经研究,现认定江苏通湖物流园等7个项目为宿迁市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并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各地发改部门要指导服务业集聚区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规划,立足发展基础和产业特色,发挥比较优势,加大推进力度,确保规划内容落到实处。
二要增强集聚发展效应。要积极引导集聚区以融合发展为目标,在做大做强集聚区主导产业的同时,大力引进产业 链两端的服务业企业,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体系。
三要强化公共服务能力。要充分发挥公共服务平台对集聚区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对已建成的公共服务平台,要引导鼓励企业使用,提高平台效能。同时要适应企业发展新需求,积极拓展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增强要素集聚能力。
四要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各地发改部门要积极履行对本区域集聚区的指导管理职能,加强对集聚区的管理服务、绩 效评估和监督检查。各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要进一步强化管理机构建设,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切实加强对集聚区的高 质量管理和对入区企业的精心细致服务。
各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要每个季度及时报送统计数据和发展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将对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实行动态管理,对未按规划落实达不到目标要求,不能及时上报统计数据的集聚区将予以约谈直至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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