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常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钱洁 / 2020-08-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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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常工信创新〔2020〕20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2020年常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着;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2.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或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高于8%的企业可适当放宽); 

3.企业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 

4.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5.企业拥有技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 

二、申报办法 

请各辖市、区工信局(经发局)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指导企业编制申报材料,对审核通过后的企业汇总后推荐上报。 

审核重点:企业是否符合《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条规定的要求;评价数据和佐证材料是否一致;《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要求。 

各辖市、区主管部门于2020年8月31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一份)统一报送市工信局技术创新处,申报材料电子版一并发联系人邮箱。 

有关材料和附件在常州市工信局网站中查询下载,网址:gxj.chang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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