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落 地见效,进一步增强科技对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 科技惠民的能力和水平,现组织申报2019年镇江市社会发 展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支持范围
项目关系民生、受益人群多、行业或区域特点显著,具 有创新性与可行性,有示范推广应用价值。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我市区域内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的独立 法人单位,并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鼓励 项目申报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
2、项目申报单位应针对影响全市科技创新或在经济社 会发展中与科技创新密切相关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 题申报。项目实施期为2年。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课题组成员应相对稳定。近三年有应结未结或有同类别在研 科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指导性项目。往年 已经立项支持或实质性研究内容相同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受 理。
4、凡涉及应用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进行科学研究与实 验的项目,需提供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复印件和从业人员上 岗证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1、实行限额推荐申报。市卫计委限报35项,其他项目主管部门原则上限报10项。
2、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申报书、 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其中附件须附项 目负责人学历、学位、职称等复印件。项目申报书相关表格样式请在市科技局网站下载。
3、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对申报资格条件、 申报材料完整性与真实性、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是否符合相 关要求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择优推荐并认真填写《2019年 度市社会发展指导性项目推荐情况汇总表》。请各项目主管 部门将项目推荐情况汇总表与各项目申报书电子版集中报 送至市科技局农社处,审核盖 章后的汇总表与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件(各一份)请集中报送 至市科技局916室。
4、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1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