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市组织申报2020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章孝德 / 2020-01-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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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科技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苏科资发〔2020〕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大组织力度。今年项目申报名额大幅度减少,请各县(市、区)科技局认真研究项目申报通知精神,对照指南要求加强项目申报指导,进一步加大项目的组织力度,确保申报项目质量。
二、加强申报审核。各项目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联合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各县(市、区)科技局要落实好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关于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479号)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19〕329号)要求,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规范程序,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的规范化。各县(市、区)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企业申报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所有推荐项目的实际状况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审核把关,加强项目真实性审查,严禁弄虚作假。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把握时间节点。各县(市、区)科技局于2月15日前将完整的纸质申报材料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处,市局将组织专家对企业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企业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书,于3月4日前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填报前请详细阅读申报系统有关要求及说明,项目申报材料经项目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各县(市、区)科技局于3月5日上午12:00前将正式申报纸质材料(一式3份),连同以公函形式出具的推荐意见,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处。正式项目申报的纸质材料和网上填报内容,两者必须完全一致,凡是不符合其中一项要求,将取消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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