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市组织申报2020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的通知
章孝德 / 2020-03-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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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 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区域性产业科技创 新中心和创新型城市建设,2020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聚焦 发展重大需求,注重应用研究、集成创新和技术交叉融合,着力 加强产业前瞻技术研发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形成具有自 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产出一批前瞻性、标志性的科技创新 成果,为推动我市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将项目申报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支持重点

1. 强化区域特色发展。加强前瞻性技术部署,聚焦园区产 业和“一城一谷”布局,形成特色产业集中、骨干企业集群、创新 机构集聚,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的产业集 聚区,打造创新驱动发展新高地。

2. 推动产业高端攀升。支持企业以攻克产业核心技术为 导向,突破一批战略性产业前瞻环节与共性关键节点,形成一 批有影响、高附加值的重大标志性创新成果。优先支持我市四 大主导产业: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集成电路与ICT、新能源、生 物技术与新医药。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含入库)、科技型中 小企业、建有省级以上重点研发机构的企业。

3. 鼓励产学研合作。支持以企业为主体,联合高等院校整 合优势资源、联合开展技术研发(附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研发任 务分工,知识产权权属明晰)。

4. 鼓励市县联合创新。根据市县会商情况,丰县、睢宁、邳 州科技局可围绕本地优势特色产业,按照指南要求推荐申报本 类项目。

二、 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须为在我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所有项目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技术创新或科技服 务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人才条件、科研装备 等基础,具有规范的科技项目管理制度,资产、资信及经营状况 良好。重大创新项目申报主体上一年销售收入应不低于2000 万兀。

2. 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原 则上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 累,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

3. 项目符合年度申报指南支持的领域和方向,具有较好的 前期研发基础、明确的研发内容,目标产品具有战略性和产业 带动性。重大创新项目创新水平应居国内前列,能推动相关产 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

4. 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 景,成果形式以样机、样品、小试为主。项目完成时原则上须有 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须完成样机,集成 电路与ICT须完成样品,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与新医药领域项 目须完成小试。

三、组织方式

1. 市辖区项目财政支持资金按5:5由市、区分级承担,丰 县、睢宁县、邳州市项目财政支持资金由各地承担,申报项目须 由各县(市)、区科技和 门审查、盖章并推荐。

2. 市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分为 重大创新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重大创新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 三年,技术创新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两年。

3. 根据项目经费预算和专家评审情况,本年度重大创新项 目拟立项项目数不超过10项,每个项目的支持额度不超过项 目研发总投入3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本年度技术创新项 目拟立项项目数不超过20项,每个项目的支持额度不超过项 目研发总投入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市县联合创新项目参 照技术创新项目实施,每个地区拟立项项目数不超过5项,每 个项目的支持额度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入30%,最高不超过30 万兀o

四、申报要求

1. 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 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市级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 报项目,项目骨干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重复 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2. 同一企业限报一个项目,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 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市级计划项目。有 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两 家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必须明确各自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 并附合作协议。

3. 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有应结未结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对以往有科技项目验收逾期记 录的,应加强审核。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 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 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 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4. 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强化项目申报的直接责任,如实填写 项目申报材料,严禁剽窃他人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申报 单位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严 禁虚报项目、虚增项目投入规模等行为。

5. 项目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 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 极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 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及是否存在不 良信用记录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并填报审核意见表,严禁审 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 规定严肃处理。

6. 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 目、无实质性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 均不予受理。

7. 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需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总经费预算合理真实,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申报单位 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 自筹资金来源。

五、其它事项

1. 本年度项目申报须通过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 (http://kjjh.xsti.net/ )报送,网上填写项目信息表、申报书及附 件。

2. 申报项目经在线审核通过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申报 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带水印),按封面、审查意见表、项目信 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 装订)。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由各主管部门审核 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连同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徐 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咨询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窗口(地址:徐州 市泉山区矿大科技园科技大厦1楼,联系人:李丹丹,邮编: 221008)。

3. 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于2020年4月6日开网, 2020年5月18日关网。项目纸质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 2020年5月18 H—22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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