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江苏省众创社区备案试点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0〕126号)已于日前正式发布,现转发给你们,请各辖市、区科技局和常州经开区科技金融局按照通知的要求,组织并指导有关单位申报。
各辖市、区科技局和常州经开区科技金融局、各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应对照《关于推进众创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150号)中众创社区建设要求,择优推荐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单位,并出具申请文件,同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一式两份)一并于6月1日(星期一)17:00前报送至常州市科技局。常州市科技局将按照规定进行审核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