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徐州区域性产业科技 创新中心建设,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积极与企业深化产学研合 作,促进创新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项目申报指南代码6001)
围绕我市“6+6”产业(六大优势产业:装备制造、食品及农 副产品加工、煤电能源、煤盐化工、绿色冶金、建筑建材;六大战 略新兴产业:新能源、电子信息、新材料、新医药、高端装备、节 能环保)科技创新发展需求,支持企业转化高校、科研院所的科 技成果,调动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围绕企业技术需求开展 项目研发,委托高校人才团队进行产业技术攻关,切实解决企 业生产难题。
二、 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须是在我市注册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作为 技术依托单位与企业联合申报;项目第一负责人须是在职人 员,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学历,有较高学术、技术 水平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能力及工作时间,并确保在法 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两年。
2. 申报单位具有相关研发条件、技术团队和产业化生产能 力,能确保项目实施的投入、配套设施和条件,合作方需具备与 项目相关的科研设施和技术团队。
3. 合作双方已有合作基础且正在实施的项目,双方已签署 合作协议,分工和进度明确,经费预算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清 晰;申报项目应明确具体的关键技术、产品或装备系统等,量化 的技术指标和项目实施期末的经济考核指标。
4. 优先支持前期已支付高校、科研院所研发费用的合作项 目(需提供财务票据及银行收支凭证复印件)、省认定“科技副 总”任职企业的合作项目、大院大所活动对接合作项目。
三、 组织方式
1. 项目财政支持资金按5:5由市、区分级承担,申报项目须 由各区、经开区、高新区科技和 门审查、盖章并推荐。
2. 根据项目经费预算和专家评审情况,本年度拟立项项目 数不超过10项,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
四、申报要求
1. 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 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市级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 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2. 同一企业限报一个项目,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 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市级计划项目。有 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3. 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 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 入信用档案,并按《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 应处理。
4. 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强化项目申报的直接责任,如实填写 项目申报材料,严禁剽窃他人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申报 单位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严 禁虚报项目、虚增项目投入规模等行为。
5. 项目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 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 极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 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及是否存在不 良信用记录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并填报审核意见表,严禁审 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 规定严肃处理。
6. 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市科技计划定位要求。项 目经费预算应合理真实,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 位,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
五、其它事项
1. 本年度项目申报须通过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报送,网上填写项目信息表、申报书及附 件。
2. 申报项目经在线审核通过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申报 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带水印),按封面、审查意见表、项目信 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 装订)。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由各主管部门审核 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连同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徐 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咨询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窗口(地址:徐州 市泉山区矿大科技园科技大厦1楼)o
3. 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于2020年4月6日开网, 2020年5月18日关网。项目纸质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 2020年5月18日一22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