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云港组织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露 / 2019-1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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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精神,切实减轻科研人员 负担,结合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经研究,现将江苏省 产学研合作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条件

1、结题条件:已完成合作双方签订的“四技合同”以及《江苏 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立项表》约定的主要任务,项目经费使用符合 项目承担单位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并履行结题程序后,准予结题 并发放结题证书。

2、原则上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作统一结题要求,如需结 题的,由项目承担单位为主提出结题申请。

二、结题程序

1、提出结题申请。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申请表》,对照合作双方签订的“四技合同”以及《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立项 表》,认真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及项目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并承诺

对《结题申请表》所填内容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2、单位出具意见。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合作单位收到《结题申请表》后,要对项目实施情况及项目主要任务完成情况等进

行对照核查,并出具相关意见后,报送项目主管部门(指项目合 作单位所在地县、市、区科技局)。

3、主管部门审核。项目主管部门(指县、市、区科技局)

收到《结题申请表》后,要对照合作双方签订的“四技合同”以及

《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立项表》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后, 报送设区市科技局。请设区市科技局汇总《结题申请表》并报送省科技厅。

4、发放结题证书。省科技厅区域创新处收到《结题申请表》

后,在确认项目结题手续完整后,准予结题并发放结题证书(结 题证书发放清单可在技联在线网站www.jilianonline.cn科技副总专区“通知通告”中查询)。

三、有关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合作单位要本着“诚信至上”的原则,坚决杜绝结题工作中的不良行为,对弄虚作假的, 一经查实,取消结题证书,记入诚信档案。

2、各项目主管部门要本着“服务至上”的原则,及时了解项目 实施及完成情况,及时为有结题需求的科研人员做好服务,及时 办理结题手续。

3、《结题申请表》中的经办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结题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主管部门

 

项目起止时间

 

项目负责人

 

手机号码

 

项目合同金额

×万元

项目到账金额

×万元

截止×年×月已支出金额

×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合作单位

 

 

 

 

 

 

 

 

 

 

 

 

 

 

 

项目实施情况及主要任务 完成情况

 

 

 

 

 

 

 

 

 

 

 

 

 

(800字左右)

 

本人承诺所填内容及数据属实。项目负责人(签字):

 

2019年 月 日


 

 

 

 

 

 

项目实施期间有关数据统计

新增销售额

(万元)

新增利润

(万元)

申请发明专利

(件)

申请其它知识产权

(件)

 

 

 

 

新产品(品种)

(个)

新装备(装置)

(台、套等)

新技术(工艺)

(项)

培养企业技术人才

(名)

 

 

 

 

其它未尽方面(请自填)

其它未尽方面(请自填)

 

 

 

 

 

 

项目承担单位意见

 

该项目已完成合同约定的主要任务,经费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申请结题。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2019年 月 日

 

 

 

 

项目合作单位意见

 

该项目已完成合同约定的主要任务,本表所填内容及数据真实,同意结题。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2019年 月 日

 

 

 

项目主管部门

(指县、市、区科技局)

意见

 

该项目已完成合同约定的主要任务,全过程无违规操作,建议结题。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2019年 月 日

 

 

 

 

省科技厅区域创新处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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