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云港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江露 / 2019-09-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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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相关文件请至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kjj.lyg.gov.cn下载),请按照省科技厅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请于9月6日前将《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农社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关于做好2019年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客观公正评价财政科技支出效果,进一步推进科技计划与经费管理改革,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19年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18年立项的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附件1)。

二、评价内容

依据科技项目合同,对项目实施和完成情况进行评价,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1.项目产出。主要是技术、经济等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和效果,具体包括品种、专利、论文、新产品、新技术、新装置、新模式等成果产出情况。

2.项目管理。过程管理:具体包括合同签订、重大事项变更、结题验收等过程管理制度健全程度和效果;财务管理:具体包括资金到位、资金支出、经费建账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程度和效果。

3.问题建议。项目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关建议及下一步打算。

三、评价方式

绩效评价采取单位自评、部门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单位自评。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强化项目实施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法人职责,认真填写《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表》(附件2),对照科技项目合同如实反映项目自实施以来的产出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负责人签字、承担单位盖章后报送至项目主管部门。

2.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承担单位报送的《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表》进行审核,主要对资金到位及使用、项目产出、后补助项目实施成效等数据进行审核并盖章。

四、工作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时完成《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表》填报工作,确保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督导,切实履行管理职责,通过绩效评价加强对到期项目和应结未结项目的跟踪管理,配合省科技厅做好本次绩效评价工作。

3. 各项目主管部门于9月10日前,将《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表》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统一报送省科技厅,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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