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州市征集2020年度科技评估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
章孝德 / 2020-05-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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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科技评估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 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国标委 发〔 2020〕9号)和全国科技评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计 戈S科技评估标委会即日起征集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和重点

申报项目应围绕科技评估领域标准化发展需求,促进科 技评估高质量发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控制数量、 确保质量,满足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协调性等要求。 申报项目应属于科技评估领域,包括科技政策评估、科技计 划评估、科技项目评估、科技成果评估、区域科技创新评估、 科技机构与基地评估、科技人才评估、科技经费评估、科技 绩效与影响评估等,参见科技评估国家标准体系(见附件1 )。 本年度重点是科技评估领域基础、通用类标准和当前热点急 需的应用类标准。

二、 申报材料

项目应提供国家标准草案、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国家 标准项目申报说明,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重大推荐性国家标准 还应提供预研材料。申报材料应完备、规范、准确,申报单 位应对申报材料负责,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1. 标准草案。应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的技 术内容,内容完整。标准结构和格式应符合《标准化工作导 则第1部分》(GB/T 1. 1-2020 )的规定和要求。

2. 项目建议书(格式见附件2、3、4) o应加盖项目牵 头单位公章。

3. 项目申报说明(格式见附件5)。应加盖项目牵头单 位公章,并明确标准与科技评估国家标准体系的对应关系; 标准与国内外已发布和在研相关标准的关系,如涉及知识产 权问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工作基础;对标准实施 的有关考虑;标准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 预研材料。应明确项目涉及的标准化对象行业发展情 况,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协调性,国内外标准情况等。

三、 申报要求

1 .标准制定项目完成周期(从下达计划到完成报批)不 超过24个月,修订项目和采用国际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不超 过18个月。

2. 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牵 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标准研制所需的能力与条件。 项目应具备较好的基础,能够在相应时限内完成。

四、申报方式

本通知全年有效。申报单位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 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全国科技评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 处。为便于管理,统一邮件标题为:“标准项目名称-立项 申报”,申报材料所含文件标题为:“标准项目名称-草案/ 建议书/申报说明/预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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