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云港转发市科技局组织推荐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江露 / 2020-04-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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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科技厅《关于组织推荐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 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苏科成发]2020 ) 97号)有关要求,为 做好我市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重点支持范围

围绕助力经济复苏,重点聚焦市场应用前景好、可带动区域 产业集群发展的项目和部省会商议定的重点任务,特别是对复工 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项目。

二、 项目申报条件

(一) 项目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牵头申报,每个企业限报1 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是指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竞争力的中小微企 业,具体标准可参考科技部有关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项 目参与单位不超过1个(单位类型无要求)。

(二)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注册时间应在2019年 6月30日前。项目负责人为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 项目不设课题,项目实施周期为两年以内,内容不涉密。

(四) 优先推荐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作用突出的企业;优先 推荐地方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已由地方财政支持的项 目。

(五) 国拨经费需求按100万元和50万元两档定额提出。

三、工作流程

(一) 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 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具体格式可从信息系统下载。在线填 报后,将导出的申报材料纸质件、“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 项推荐项目清单汇总表(附件1),以及企业产品技术水平、应 用成效、经营业绩等证明材料和支撑文件报送至所在辖区科技 局,由县区科技局汇总后统一将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 区域创新处。

(二) 遴选推荐。按照省科技厅通知要求,结合区域发展重 点支持方向,组织专家评审论证,择优遴选出推荐申报项目3项。

(三) 审核推荐。市科技局将遴选推荐工作组织情况以正式 公文形式报送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对各设区市推荐申报项目择优
推荐至科技部。

(四)立项支持。科技部对项目建议进行终审,确定拟立项 项目清单后,省科技厅组织各设区市科技局对拟立项项目进一步 论证、完善,并组织项目牵头单位在线填报、签订项目任务书。

四、具体工作要求

1. 专项项目须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申报,并选择"江苏省科学技术

厅”作为推荐单位。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

2. 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时效性,项目牵头单位于4月10 日至4月25日网上填报项目申请表,各县区科技局于4月25 日之前将申报材料及项目清单(一式两份)报送至科技成果与区 域创新处(市科技局410室)。项目任务书填报时间等另行通知。

“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
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所属专项: “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

推荐单位:   申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所属领域

口能源 □交通 □信息技术 □制造 口材料 口空间技术 □农业 □资源环境与海洋 口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 口社会事业与公共安全

经费预算

项目总预算:

国拨经费:

自筹经费

万元

牵头单位

 

其他承担单位

 

实施周期

个月

项目负责人

姓名

 

出生日期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所在单位

 

项目联系人

姓名

 

联系方式

 

 

二、 项目目标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300字以内)

三、 项目主要内容(300字以内)

四、 主要用户和应用场景(300字以内)

五、 现有工作基础与优势(300字以内)

六、 主要经济、社会效益(300字以内)

 

七、 其他附件(选填,其他证明材料或支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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