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我市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服务,提高科研仪器设施配置使用效益,根据淮安市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享服务管理和经费使用办法(试行)》(淮科〔2018〕161号)文件要求,现就2019年度淮安市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享服务绩效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对加入淮安市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的科研仪器设施所属独立法人管理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在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期间对外开展仪器设施共享服务情况进行绩效评估。
二、评估内容
对仪器管理单位的科研仪器设施开放共享管理工作和服务成效情况进行评估。开放共享管理工作重点评估仪器管理单位的科研仪器设施信息公开、购置查重评议、制度体系建设、用户评价等情况。共享服务成效重点评估科研仪器设施开放服务及质量、实验管理团队、服务科技创新贡献等情况。
三、评估办法
绩效评估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测算相结合的办法,分别对仪器管理单位的科研仪器设施开放共享管理工作和服务成效情况进行评分。绩效评估实行百分制,按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个等级进行评价;90分及以上为优秀、85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为较好、60分以下为较差。具体评估计分办法见附件2。
四、评估流程
1.申请。各仪器管理单位登录淮安市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网上填写《淮安市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享服务绩效补贴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2.上报。在线打印通过申报材料(A4纸张正反打印),一式2份报送市科技情报所(人民南路9号三楼办公室或大治西路18号市科技局院内103室)。
3.初审。市情报所按绩效评估内容和指标要求对仪器管理单位报送的数据和材料进行初审、
4.评估。组织专家采取听取汇报、察看现场、审阅材料等方式对各仪器管理单位共享服务情况进行评估打分。
五、其他
1.上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淮安市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享服务绩效补贴申请表;(2)数据真实性、使用共享仪器设施的用途、享受同类补贴情况等承诺书;(3)与用户订立合同的复印件、检验检测报告;(4)收费凭证复印件(如发票、行政事业费收据、银行收款凭证等);(5)共享服务工作报告(含典型服务案例、用户反馈意见、服务成效等)。
2.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