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已取得自主知识产 权的重大科技成果,经转移转化能够形成规模化生产能力,明显 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项目平均资助力度1000 万元左右。为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提 前谋划2021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现面向全 市征集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企业的基本条件
1. 申报企业应是在连云港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高校、 科研院所可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2. 申报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 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须建有研发机构。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 例符合以下标准: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以下企业,比例不低于5 % ; 销售收入为5000万一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销售收入为 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3. 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 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项目新增投入一般不低于2000万元,项目 企业年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70 %。 一般要求企业近两年持续实现盈利。
(二)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
1. 项目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目 标产品明确,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强、经济效益 和社会效益显著。
2. 新药类项目须完成II期临床研究,并已启动m期临床; 医疗器械项目已完成样机(样品)检验,需经临床的已启动研究。
3. 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的需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需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 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涉及人的伦理审查工作的,需按照 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农业种业、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须拥有 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
4. 不支持无实质性创新内容或属于量产能力放大及技术改 造的项目。
为做好2021年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准备 工作,建立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请各县区科技 局摸底调研辖区内重大项目源,届时,市科技局分管领导将带队 到各县区调研重点项目,通过会议座谈、现场察看、一对一辅导 等方式了解项目情况和完善项目材料。
请各县区科技局汇总拟申报项目,于8月30日前将附件《2021 年度连云港市拟申报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调研表》电子 版填好后报送市科技局成果处, kjjcgc410@163.com。
附件:2021年度连云港市拟申报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项目调研表
附件
2021年度连云港市拟申报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g调硏表
序号 |
项目 领域 |
项目 名称 |
承担 单位 |
技术依 托单位 |
2018、 2019 年销售收入 |
2018、 2019 年利润 |
2018、 2019 年税收 |
R&D 占比% |
已获发明专 利授权数 |
是否 高企 |
项目简介(目标产品、关键技 术内容、创新点,预期产业规 模及经济、社会效益等) |
项目联系人 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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