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级!2026年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要求、流程、材料及奖补政策
葛熙彤 / 2025-12-09 11:11:00
23 分享

2025年申报工作已结束,需要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或同等水平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才可申报,认定成功后可享资金及相关政策支持!西安市和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时间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咨询电话:18715034835(微信同号)

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无不良信誉记录,企事业单位规模足以支撑博士后创新基地建设。
(二)具有专门的技术研究部门或科技开发机构,具有科学的创新基地管理办法,并与相关高校或科研院所签订合作协议。
(三)拥有高水平的技术研发团队,具有理论创新或技术创新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四)单位设立专门的博士后管理机构,与博士后人员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和技术开发协议、合作协议,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相应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保障。
凡建有市级以上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或同等水平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承担重大科研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的单位,有博士生导师参与的科技创新项目单位,可优先设立。
二、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填写《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申请表》,附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所在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或者市级主管部门。
(二)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人社部门、市级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将初审意见和申报材料(一式七份)报送至市人社局专技处(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
(三)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复审后,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议,依据专家组意见,拟定设立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名单,实地考察并公示后批准设立。  
三、申报材料
(一)各基地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设立申请表》,确保所填内容真实准确,重点突出,有据可查,参照《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评价指标》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涉及协议、成果和财务数据,请提供相应文件、证书和财务报表。
(二)所有审报材料需制作目录,佐证材料按表格填报,按评价指标要求顺序附在最后,并认真填写《承诺书》A4 纸大小,加封皮胶印成册。同时报送盖章后的PDF格式电子版材料,评审后材料不退,请做好备份工作。申报材料涉密的,需要单独注明。
(三)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人社部门、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单位报送信息进行初审汇总,填写《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基本信息汇总表》和《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评价指标汇总表》。报送时,仅提供电子版(Excel)即可。  
四、评价标准
对申报单位的基础条件(20分)、创新项目(25)、创新团队(15)、创新管理能力(30)、创新成果(10)进行打分,具体打分细则可咨询小编!
五、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支持政策
(一)新设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奖励
对新设立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二)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博士后人员安家补助
1.博士毕业5年内与博士后创新基地所在企事业单位签订与项目执行期相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市人社局备案的博士后创新研发人员,开展经审批的创新科研项目,每人一次性补助20万元。
2.博士毕业5年内在其他单位停薪留职,与博士后创新基地所在企事业单位签订技术合作协议,能够全职在创新基地工作,并在市人社局备案的博士后创新研发人员,开展经审批的创新科研项目,每人一次性补助10万元。
3.博士毕业5年内与博士后创新基地所在企事业单位签订技术合作协议,开展经审批的创新科研项目,在项目开展中起主导作用,并在市人社局备案的博士后创新研发人员,每人一次性补助5万元。
(三)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科研项目资助
博士后创新基地科研项目资助标准分为特别、一等、二等资助。其中特别资助:15万元;一等资助:10万元;二等资助:5万元。根据需要,每年评审1到2次,3月份、9月份申报,5月份、11月份公布评审结果。  

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指南
一、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主体及条件
1.申报主体
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及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区域性机构。
2.申请设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运行状况良好,企业规模处于国内或省内同行业前列。
(2)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科技研究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4)单位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技术)中心、省重点实验室或同等水平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承担国家或省上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
二、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程序
1.各申报单位填写《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设立申请表》,报送至所在市(区)人社局或省级主管部门。
2.各市(区)人社局或省级主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推荐意见,以综合报告的形式将初审意见和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七份)报送至省博管办指定材料报送地址,与纸质版材料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含WORD版和PDF版)同步报至省博管办指定邮箱。
3.省博管办审核通过后,组织专家赴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核评估并提出设立意见建议。
4.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设立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
三、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支持政策
根据《关于推动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陕人社发〔2024〕22号)有关规定,对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科研流动站、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经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设站资助。
关于西安市和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事宜,如有疑问或申报意向可咨询小编!

申报免费咨询:18715034835(微信同号)

(卧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项目申报代办、知识产权、政府补贴政策、工商注册、代账调账、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申报材料编写、股改挂牌上市咨询等服务)

科技服务
高新企业专利申请商标注册更多项目版权登记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15855199550服务时间:8:30-12:00 14:00-18:00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乾德路9号金都科技园12楼
版权所有© 卧涛控股有限公司 皖ICP备13016955号-1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皖B2-202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