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会展政策:展览、会议奖补补贴、申报认定条件材料和步骤日期归纳
江露 / 2025-11-24 17:59:00
28 分享

四川天府新区会展政策:展览、会议奖补补贴、申报认定条件材料和步骤日期归纳,详情如下,支持范围为2025年8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在直管区专业会展场馆举办的展览、会议项目。其中支持展览项目举办,对展览面积达到1.2万平方米的专业型展览项目,给予10万元的基本补贴,展览面积每增加1万平方米,补贴增加不超过10万元,单个展览项目最高补贴200万元;对展览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的消费类展览项目,给予10万元的基本补贴,展览面积每增加1万平方米,补贴增加不超过5万元,单个展览项目最高补贴100万元。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联系小编为您解答辅导!

 

免费指导热线:19855109130(可加v),选择全面可靠的一站式体系保障。

 

解锁千万政策红利,专注于项目申报行业13年,沉淀了精准的政策资源、优质的企业资源、成功的项目资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实战方法论与成熟的服务成功案例体系。除了全力打造自身专业项目团队外,相较同行业最大的优势,在于我们有各个流程阶段的人员,分工明细,细致化;各环节均由专人深度把控。想要咨询各省市任何项目申报的都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你做免费项目规划。(勿抄)

 

一、四川天府新区会展政策申报时间

2025年11月24日-30日

二、四川天府新区会展政策申报对象

在直管区专业会展场馆举办的展览、会议项目

三、四川天府新区会展政策申报支持范围

2025年8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在直管区专业会展场馆举办的展览、会议项目。

四、四川天府新区会展政策申报方式

(一)线上申报。通过四川天府新区“天新通”平台:提交,企业完成注册登录后,按要求填报基本信息,根据《天府新区政策申报指南》下载模板资料、并上传申报资料。

(二)线下申报。请将完整申报材料提交至四川天府新区文创和会展局体育会展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2024号1号塔楼25层)。

五、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逾期未上传、未提交相关项目资料视为放弃申报;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列入“黑名单”并取消申报资格。

 

天府新区政策申报指南

以申报“支持展览项目举办”为示例,申报其他条款请点击对应事项)

政策名称

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关于加快会展博览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事项名称

支持展览项目举办(第二批)

支持对象

在直管区专业会展场馆举办的展览项目

申报条件

1.展览项目实际展期不低于3天(不含布展期和撤展期);

2.展览面积达到1.2万平方米的专业型展览项目,展览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的消费类展览项目。

支持标准

对展览面积达到1.2万平方米的专业型展览项目,给予10万元的基本补贴,展览面积每增加1万平方米,补贴增加不超过10万元,单个展览项目最高补贴200万元;对展览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的消费类展览项目,给予10万元的基本补贴,展览面积每增加1万平方米,补贴增加不超过5万元,单个展览项目最高补贴100万元。

申报时间

以平台实际通知为准

申报形式

登录天新通进行线上申报

申报流程

1、登录账号。已注册天新通账号的企业,可直接登录天新通进入政策通页面,点击下方申报入口;未注册账号的企业,须先完成个人账号注册绑定企业相关操作。

2、点击申报。点击查看更多,在政策申报模块下点击2025年关于加快会展博览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查找支持展览项目举办事项,点击立即申报

3、填报资料。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中各项数据,点击下一步;按要求下载附件模板,并填报、上传相关附件资料。资料填报后,可在个人中心→政策通→申请政策记录里查看或修改被驳回的资料。

4、等待审核结果。请留意天新通”“个人中心→政策通→申请政策记录里查看审核情况。(整体流程:资料初审—综合评审—拟支持项目名单—票据审核—资金拨付)。

申报资料

上传要求

详见附件1-1

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

部门联系方式:四川天府新区文创和会展局

 

申报资料上传要求

以申报“支持展览项目举办”为示例,申报其他条款请点击对应事项)

序号

资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机构代码证

提供复印件盖公章的扫描件

2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下载模板)

提供复印件盖公章的扫描件

3

申报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需下载模板)

提供复印件盖公章的扫描件

4

申报单位须提供其他举办单位同意其申报补贴的证明材料(若涉及多个举办单位)

提供复印件盖公章的扫描件

5

产业发展资金申报承诺书(需下载模板)

模板填写完整,格式无改动,申报单位法人手写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6

展位规划图、参展商列表(含展商名称、展位号、主要展示内容)

提供复印件盖公章的扫描件

7

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展览会场地租赁合同、结算清单及发票复印件)

提供复印件盖公章的扫描件

8

总结资料(举办情况和获得的效果、媒体宣传报道资料、5张及以上现场照片)

提供复印件盖公章的扫描件

9

绩效评价报告(应反映拟申请补贴所需的数据、结论及相关佐证)

提供复印件盖公章的扫描件

10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据实提供

 

附件2

线下提交相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

(一)展前:项目举办前10天提请申报;项目举办前3天提请项目验收申请。

(二)展后:项目结束后30日内,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含展前申报资料)。

二、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严格排序排版,确保完整齐备、一一对应、清晰整洁,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统一采用白色封面、双面彩打、A4规格纸张订成书本样式、编排目录和页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和骑缝章,一式两份,如需补件,申报单位须在收到补件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齐所需材料,逾期未完整提交上述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因材料缺失、材料内容前后不一致等原因导致的评审误差,责任及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三)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PDF盖章扫描版、Word电子版内容务必保持一致,一并提交)请申报单位经办人务必仔细,切勿出现基本错误、数据错误、标点符号错误、日期错误等。

三、受理部门

四川天府新区文创和会展局体育会展处(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2024号1号塔楼25层,黎晓岚。

 

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关于加快会展博览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以下简称:直管区)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会展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功能,筑强成都建设国际会展之都核心支撑,结合直管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  支持对象

在直管区专业会展场馆举办的展览、会议项目;在直管区工商注册、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纳统的会展上下游企业。

第二章  支持举办重大展会活动

第三条  展览项目

(一)支持展览项目举办,对展览面积达到1.2万平方米的专业型展览项目,给予10万元的基本补贴,展览面积每增加1万平方米,补贴增加不超过10万元,单个展览项目最高补贴200万元;对展览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的消费类展览项目,给予10万元的基本补贴,展览面积每增加1万平方米,补贴增加不超过5万元,单个展览项目最高补贴100万元。

(二)支持展览项目国际化,对境外展商比例达到20%以上的国际性展览项目,可在本条第(一)项补贴资金的基础上给予30%的上浮补贴;境外展商比例每增长5%,上浮补贴可再增加5%,单个项目上浮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三)支持流动展览长期举办,对连续举办三年(届)以上的外来流动展览项目,在三年(届)举办完成后,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支持本地展览扩大规模,对直管区企业举办的符合补贴标准的展览项目,展览总面积较往年(届)最大展览面积每增长1万平方米,给予10万元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50万元。

(五)支持国际认证,对取得全球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的展览项目,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支持会展业绿色发展,对举办符合《成都市绿色展会认定办法》认定的展览项目,可在本条第(一)项补贴资金的基础上给予20%的上浮补贴。

第四条  会议项目

(一)支持会议项目落户,对规模达到200人的国家级、专业型会议,按照会议场地租赁费用给予50%的资金补贴,单个会议项目最高补贴100万元。

(二)支持举办国际性会议,对参会人员来自5个以上国家或地区、规模达到200人、境外参会代表人数比例达到20%以上的国际性会议,可在本条第(一)项补贴资金的基础上给予40%的上浮补贴。

(三)支持举办特大型会议,对参会人数首次达到5000人、8000人、10000人及以上的特大型会议,额外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支持以会带展,对符合补贴标准的会议项目,同期在直管区专业会展场馆配套举办与会议主题相关联的专业展览活动,展览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可在本条第(一)项补贴资金的基础上给予25%的上浮补贴。

(五)支持国际认证,对纳入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统计的国际会议项目,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三章 支持会展产业聚集发展

第五条  会展企业

(一)鼓励企业入驻载体,对在直管区新注册落户的会展上下游重点企业,租赁直管区楼宇载体作为自用办公用房并开展实际业务,按照第一年100%、第二年50%、第三年20%的比例,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的租金补贴,租金补贴按照“先缴后补”原则执行。

(二)鼓励企业注册落户,对在直管区新登记注册并实际办公的会展企业(机构),自注册之日起两年内在直管区专业会展场馆举办1万平方米以上展览或1000人以上会议,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开办补贴。

(三)鼓励企业办展办会,对直管区会展上下游重点企业在直管区专业会展场馆办展办会或提供展会服务,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奖励15万元;每增长500万元奖励5万元,最高奖励50万元。

(四)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直管区会展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年度营业收入不含本条第(三)项年度营业收入,奖励不得超过企业当年对直管区的经济贡献。

(五)鼓励企业加入国际组织,对直管区会展企业新加入全球展览业协会(UFI)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加入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的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六条  专业会展场馆

鼓励提高场馆出租率,对直管区专业会展场馆在历年最高场馆出租率的基础上每增长1%,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四章  附  则

第七条  对经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批准举办的特别重大展会活动,可另行研究支持政策。

第八条  本政策由直管区会展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制定实施细则。

第九条  本政策所称的“以上”“不超过”包括本数;除特别说明外,本政策中所述奖励和补贴可叠加享受。

第十条  本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2023年3月29日至本政策施行之日,相关支持政策按《四川天府新区文创和会展局关于印发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加快会展博览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川天文会函〔2021〕8号)执行。

 

关于以上政策讲解,大家还有不懂的问题吗?还有疑问吗?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

 

我们能为您做什么?(勿抄)

一、国家、省、市各类政府资助类项目申报;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专利软著知识产权申报;

三、国家、省、市各类企业荣誉资质申报;

四、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评价、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各类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老字号、新产品等研发平台创建辅导、申报:

五、资金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建议书、等各类报告编制;

六、科技成果转化中介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科技项目投融资。

 

一个电话,帮您理清思路,匹配最佳项目,让您轻松稳拿补贴政策资金与品牌荣誉提升!

 

专人在线指导,免费咨询:19855109130,微信同号,获取最新政策详情,欢迎前来交流。

 

科技服务
高新企业专利申请商标注册更多项目版权登记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15855199550服务时间:8:30-12:00 14:00-18:00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乾德路9号金都科技园12楼
版权所有© 卧涛控股有限公司 皖ICP备13016955号-1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皖B2-202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