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保姆级攻略!合肥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认定好处补助和申报条件材料+流程全解,合肥市“三新”产品是指在合肥市研发、生产,经过创新,主要技术指标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或能够替代进口保障供应链安全,产权明晰,质量可靠,市场前景较好的产品。支持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选用“三新”、“三首”产品,在以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的招投标活动中,引导市场主体积极主动使用“三新”、“三首”产品;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率先应用“三新”、“三首”产品!有需要咨询申报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可以联系小编为您解答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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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认定好处补助
(一)支持首采首购。支持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选用“三新”、“三首”产品,在以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的招投标活动中,引导市场主体积极主动使用“三新”、“三首”产品;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率先应用“三新”、“三首”产品。(责任单位:市公管局、市重点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二)支持政府采购。依据《合肥市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试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合理设置首创性、先进性等评价因素,不得以规模、成立年限、市场业绩等为由限制“三新”、“三首”产品参与投标的资格,鼓励采购人优先采购“三新”、“三首”产品。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采购“三新”、“三首”产品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其他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参照政府采购要求,鼓励采购“三新”、“三首”产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公管局)
(三)鼓励场景应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市场化采购中优先使用“三新”产品,对经评审具有示范效应的“三新”产品优秀应用场景案例,依据《合肥市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政策(试行)》(合政办〔2021)7号)、《合肥市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试行)》(合政〔2022)68号)等规定给予政策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四)开发应用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三新”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将“三新”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纳入年度科技保险补贴险种范围,对高新技术企业投保“三新”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的,依据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规定给予保费补贴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五)加强宣传推广。不定期组织开展“三新”、“三首”产品“双需”对接、路演推介等活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支持“三新”、“三首”产品扩大社会影响力和品牌知晓度,加快“三新”、“三首”产品推广和产业化。加强“三新”、“三首”产品与高校院所专家的对接,为产品升级改造提供智力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合肥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认定条件
申请合肥市“三新”产品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单位注册在合肥市内,具备相应的生产、设计、关键部件制造、组装、软件系统集成能力,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事故;
2.申请单位及产品符合合肥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例如下一代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等);
3.申请单位拥有申请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取得知识产权的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4.申请产品具备首创性(主要包括基础原理首创、核心技术首创、产品功能首创三类)或可替代进口,质量可靠,相关技术指标在类似技术、产品、模式中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及以上;
5.申请产品符合国家和省、市对产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具备较好的经济效益,市场前景较好。
6.已纳入《合肥市“三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中的产品不再纳入本次申报。
合肥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认定申报材料
1.《合肥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认定申请书》;
2.自主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3.国家和省及本市对产品生产、销售有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的,应提供产品符合规定及要求的材料文件;
4.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查新报告或相关证书等;
5.其他可提供的材料,包括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产品先进性和创新性的相关材料或专家论证意见、研发购置设备或技术交易合同(发票)、依托申报产品形成的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企业标准等。
合肥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认定流程
1.申报单位将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装订成册,提交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区科技部门)。
2.县区科技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申请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组织开展材料初审和实地核查,符合条件的,填写《合肥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认定推荐汇总表》(附件2),书面推荐到市科技局,其中人工智能领域的送到招商处(B608办公室)、量子信息领域的送到市科技局服务业处(B616办公室),其他产业领域的送到成果处(B614办公室)。
3.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本办法对县区科技部门初审后的申请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经研究及公示无异议,并报中共合肥市委科技委员会同意后,纳入《合肥市“三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
建立“三新”产品跟踪评估机制
(一)动态管理产品推广目录。《合肥市“三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实施动态管理,产品自正式认定之日起有效期2年,到期后其认定资格自动失效,需再次提交认定申请。
(二)组织试用及意见反馈。市科技局不定期将《合肥市“三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中产品向相关单位推荐试用,“三新”产品生产单位应及时向产品使用单位了解产品的应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断对产品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常态化开展跟踪评估。市科技局每年开展一次“三新”产品跟踪评估。通过公开征集用户反馈意见、随机调查、信用审查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等方式,对纳入《合肥市“三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满一年的“三新”产品进行跟踪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动态更新目录,形成合理的进入和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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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省、市各类政府资助类项目申报;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专利软著知识产权申报;
三、国家、省、市各类企业荣誉资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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