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间流程及各地补贴政策
葛熙彤 / 2025-09-22 1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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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10月15日,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会有调整,尽量今年申报,小编现将陕西各市各区县高企认定补贴政策进行整理,部门地市政策已失效!2025年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时间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陕西省10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免费咨询:18715034835(微信同号)

一、2025年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不设置申报批次,企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开始申报。企业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截止日期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在网上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到推荐部门(地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主管部门)时间为准。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1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3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1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1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国网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国网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已签订企业无需提供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
3.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4.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通过受让、受赠、并购获得的知识产权须详述与企业研发、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联性,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5.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6.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比例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7.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8.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9.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其相关附表)。
10.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岗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全年职工社保名单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者职工工资发放清单。上述证明材料由中介机构在省网上传,申报企业无需上传,但在纸质申报材料中须附上。

四、申报流程
(一)企业自评。自评符合条件的,可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系统申报。申报企业登录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模块,或工业和信息化部火ju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实名认证通过后(登录账号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可通过忘记密码或企业用户申诉形式找回;已注册企业也可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申报),按照系统提示和流程填写高企认定申请书、上传附件材料、按属地选择推荐部门(以税务部门管理属地为准),填写完成后及时通过系统提交,完成申报工作。全程在线填写并提交材料,通过系统查询申报进度和评审状态。
(三)属地推荐。推荐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应按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中的知识产权、近三年项目研发活动和成果转化情况、2023年度的科技活动人员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研发组织管理水平等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把关,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表》(见附件1)并报送省高企办。
(四)评审公示。省高企办对申报材料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和综合审定,通过评审的在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公示。

五、奖励补贴政策
(一)陕西省
陕西省
对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
政策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的通知 陕政办发〔2022〕9号
(二)西安市
1.西安市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市政办发〔2022〕47号
2.西安高新区
对首次入库成功企业并需入库培育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能拿到1万元/家的奖励;
对经入库培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经入库培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上年度营业收入过亿元以上(含)的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经入库培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上年度营业收入五亿元以上(含)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经入库培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上年度营业收入十亿元以上(含)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西安高新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

3.雁塔区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省市奖励基础上再给予5万元研发补助;
对重新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省市奖励基础上再给予2万元研发补助。
政策依据:《雁塔区30条措施扎实稳经济》

4.碑林区
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奖励5万元,复审1万元。
政策依据:碑林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策问答库

5.莲湖区
对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列入区上科技企业培育数据库、定期报送有关资料的科技企业,企业按照贷款协议约定偿还本息且信用良好,按照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贴息补助;
对连续三年评价入库并列入区上科技企业培育数据库、定期报送有关资料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按照贷款协议约定偿还本息且信用良好,按照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贴息补助。
政策依据:《西安市莲湖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试行)》

6.未央区
对新增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户给予5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户给予3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未央区稳经济20条措施》

7.新城区
对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奖励5万元。

8.灞桥区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户1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户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灞桥区稳经济42条措施》

9.秦创原优惠政策(沣东、沣西、空港、泾河、秦汉)
秦创原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省市奖励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进入新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8万元一次性资助,对重新通过认定的高企,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西咸新区关于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动能的若干政策》《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政策包(总窗口)》

10.浐灞生态区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复审认定通过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西安浐灞生态区支持金融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11.高陵区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扶持。
政策依据:《西安市高陵区稳经济保增长若干措施申报指南》

12.港务区
对首次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尚未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库的,给予8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西安国际港务区扶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12.西安经开区
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5万元;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3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主导产业发展暂行办法》

13.鄠邑区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
政策依据:《鄠邑区科技创新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14.曲江新区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
政策依据:《曲江新区关于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15.临潼区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由区财政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西安市临潼区稳增长促发展惠企政策奖补十二条(试行)》

16.杨凌区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示范区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满重新通过认定的,给予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支持秦创原农业板块建设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与工作指引》

17.航空产业基地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
政策依据:《西安航空基地管委会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8.航天产业基地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新修订)》

(三)咸阳市
1.咸阳市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通过复审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科技型企业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咸政办发〔2022〕42号

(四)渭南市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市级10万元支持。
政策依据: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渭政办发〔2022〕65号

(五)榆林市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政策依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若干意见》

(六)安康市
对新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给子20万元资金奖补。
政策依据:《安康市支持民营经済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七)宝鸡市
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科研项目经费后补助。
政策依据:中共宝鸡市委办公室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八)汉中市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户给予10万元奖励补助。
政策依据: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汉中市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实施方案》

(九)铜川市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的通知 铜政办发〔2022〕25号

(十)延安市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有效期满、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的通知 延政办发〔2022〕15号

(十一)商洛市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落实好省级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补贴政策,鼓励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在县(区)给予配套奖励补助。
政策依据: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工业稳增长十条措施》的通知 商政办函〔2023〕73号

(十二)韩城市
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资金奖励;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首次通过复审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韩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韩城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 韩政发〔2022〕1号
关于2025年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如有疑问或申报意向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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