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成都市各地“蓉贝”项目申报条件程序及认定补助补贴、材料等内容,详情如下,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经开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郭都区、新律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成都东部新区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联系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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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数量。每年评选一批“蓉贝”项目,具体包 括:原则上“蓉贝”行业领军项目不超过 10 个,“蓉贝”技术 领衔项目不超过 100 个,“蓉贝”卓越工程项目不超过 1000 个, 具体评选数量可在评选当年根据实际情况适度调整。
成都市各地“蓉贝”项目申报遴选重点
领域方向。聚焦工业软件、基础软件、嵌入式软件、行业应用软件、新兴平台软件 5 个领域,重点面向协同制造软件、 流体仿真软件、核能仿真软件、智能油气软件、智能建造软件、 操作系统软件、数字车载软件、轨道交通软件、网络安全软件、 智慧电力软件、数字政务软件、民用航空软件、数字健康软件、 智能机器软件、地理信息软件、 数字金融软件等细分子链组织评 选。具体根据高端软件与操作系统产业链建设情况合理调整。
技术方向。聚焦共性关键技术,重点支持以下 5 方 面 32 项软件技术项目。
1 .工业软件技术:数字线索和数字系统模型构建技术、设 计仿真与底层计算逻辑技术、先进工程环境构建技术、智能制造 系统构建技术、底层驱动及协议适配技术、工业云技术、工业大 数据技术、工业软件安全技术等。
2.基础软件技术:操作系统、数据库、数据挖掘与分析、 人工智能算法、密码算法、数字图像处理算法、中间件等。
3 .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技术:基于软件定义网络( SDN ) 和网络功能虚拟化(NFV )的新型网络架构, 基础安全、网络安 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等。
4 .应用软件技术:嵌入式软件、工具类软件、数字文创软 件、行业应用软件等。
5.平台软件技术:云平台、高性能计算、工控系统、软件 开发环境、分布式技术、虚拟仿真与可视化平台、地理空间信息 平台等。
成都市各地“蓉贝”项目申报评选程序
自愿申报。项目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申请“蓉 贝”行业领军、技术领衔和卓越工程三类项目之一,并提供佐证 材料和 2 名软件行业专家实名推荐函。
逐级推荐。由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 业)主管部门会同属地教育、科技和人社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报 送。
组织评审。由市经信局牵头,联合市教育局、市科 技局和市人社局共同组织专家,对推荐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候选项目名单。
名单公示。经专家组评审推荐、初步审核的候选 项目名单,在市经信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示。
审定公布。公示和征求有关市级部门无异议并报 经请指导小组审定后,以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 社局等 4 部门名义印发项目名单。
颁发证书。对入选的“蓉贝”项目,由市经信局、 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联合制发证书,有效期 5 年。
成都市各地“蓉贝”项目申报条件
一、“蓉贝”行业领军项目
(一)项目基本条件
项目软件核心技术已形成产品,并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首创水平;项目形成的软件产品(及其服务)或项目融合应用创新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二)项目单位条件
1.必备条件
(1)上一年度软件业务收入超过(含)2亿元。
(2)上一年度贡献超过(含)3500万元。
2.辅助条件
(1)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局发布的全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电子信息百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在境内外上市企业。
(2)拥有软件著作权和市级以上“首版次”软件产品。
(3)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在社会服务、解决就业、人才培养等方面成效显著。
(三)项目负责人条件
项目负责人具备市场引领能力,能够敏锐洞察软件行业新业态、新模式及发展趋势,在软件行业领域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是引领企业乃至行业发展的战略型人才。
1.必备条件
(1)①是企业创始人或联合创始人;②是持有本企业股份或股权15%及以上的股东;③是上一年度软件业务收入超过(含)
50亿元大型软件企业核心技术团队领军人物。(符合①②③三个条件之一即可)
(2)上一年度贡献超过(含)100万元。
(3)近三年主持的涉核心、关键技术的国家级、省级软件项目,所获资金支持已到账金额累计超过2亿元。〔符合此项者可不受第(1)(2)条限制〕
(4)上一年度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及以上或上一年度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12个月及以上。
2.辅助条件
(1)具有10年(含)以上软件研发经验。
(2)拥有以发明人身份取得与软件相关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
二、“蓉贝”技术领衔项目
(一)项目基本条件
项目软件核心技术已形成产品,并具有国内先进水平;项目形成的软件产品(及其服务)或项目融合应用创新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项目单位条件
1.必备条件
(1)上一年度软件业务收入超过(含)2000万元。
(2)上一年度贡献超过(含)300万元。
2.辅助条件
(1)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局发布的全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电子信息百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在境内外上市企业。
(2)拥有软件著作权和市级以上“首版次”软件产品。
(3)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在社会服务、解决就业、人才培养等方面成效显著。
(三)项目负责人条件
项目负责人具有行业前瞻视野,掌握先进软件技术,在软件领域表现突出,是精通产品策划、研发设计的复合型人才。
1.必备条件
(1)①上一年度主持研发的单款消费级软件产品及其服务收入超过(含)5000万元或单款企业级软件产品及其服务收入超过(含)2000万元;②上一年度主持的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等部委资金支持的关键核心技术涉软类单个国家级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归属企业的项目支持资金超过(含)
1000万元且首批资金已到位;③上一年度主持的获得工业和信
息化部、科学技术部等部委资金支持的关键核心技术纯软类单个国家级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归属企业的项目支持资金超过(含)800万元且首批资金已到位。(符合①②③三个条件之一即可)
(2)上一年度贡献超过(含)5万元。
(3)近三年主持的涉核心、关键技术的国家级、省级软件项目,所获资金支持已到账金额累计超过(含)5000万元。〔符合此项者可不受第(1)(2)条限制〕
(4)上一年度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及以上或上一年度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12个月及以上。
2.辅助条件
(1)具有8年(含)以上软件研发经验。
(2)拥有以发明人身份取得与软件相关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
三、“蓉贝”卓越工程项目
(一)项目基本条件
项目软件核心技术已形成产品,并具有国内较高水平;项目形成的软件产品(及其服务)或项目融合应用创新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二)项目单位条件
1.必备条件
上一年度软件业务收入超过(含)500万元。
2.辅助条件
(1)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局发布的全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电子信息百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在境内外上市企业。
(2)拥有软件著作权和市级以上“首版次”软件产品。
(3)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在社会服务、解决就业、人才培养等方面成效显著。
(三)项目负责人条件
项目负责人具备解决软件技术难点的能力,是软件系统分析、架构设计、工程实施等方面的资深技术人才。
1.必备条件
(1)①上一年度主持研发的消费级软件产品及其服务累计收入超过(含)1500万元或企业级软件产品及其服务累计收入超过(含)500万元;②上一年度作为重要主研人员(前三位)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等部委资金支持的关键核心技术涉软类单个国家级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归属企业的项目支持资金超过(含)1000万元且首批资金已到位;③上一年度作为重要主研人员(前三位)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等部委资金支持的关键核心技术纯软类单个国家级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归属企业的项目支持资金超过(含)800万元且首批资金已到位。(符合①②③三个条件之一即可)
(2)上一年度贡献超过(含)1万元。
(3)近三年主持的涉核心、关键技术的国家级、省级软件项目,所获资金支持已到账金额累计超过(含)2000万元。〔符合此项者可不受第(1)(2)条限制〕
(4)上一年度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及以上或上一年度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12个月及以上。
2.辅助条件
(1)具有5年(含)以上软件研发经验。
(2)拥有以发明人身份取得与软件相关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
成都市各地“蓉贝”项目申报补贴补助
(资金支持) 对已签订协议的“蓉贝”项目,按照 《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成经信发〔2023 〕2 号)确定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资金支持 总额中需扣除“蓉贝”项目负责人当年在成都市级、区(市)县 已享受的其他资金支持。
(资金支持流程) 已签订协议的“蓉贝”项目单位 向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提交年度 评估及资金申报材料(入选项目第一年度不参与评估), 区(市) 县对材料初审把关后,按程序向市经信局推荐;市经信局会同相 关部门审定后按程序将资金拨付至“蓉贝”项目单位。
(汽车支持) 参照原“蓉贝”政策确定的兑现额度 和力度对已签订协议的“蓉贝”行业领军、技术领衔项目予以 50 万元资金支持,支持其购买一辆小型汽车。
(汽车支持流程) 已签订协议的“蓉贝”行业领军、 技术领衔项目单位向市经信局申请“蓉贝”行业领军、技术领衔 项目购买汽车费用;市经信局会同相关部门审定并按程序拨付至 项目单位;项目单位自行组织向汽车经销商购买,并向市经信局 报备购买情况。
(住房支持) 对已签订协议的“蓉贝”行业领军项 目,成都市为其在“程序员之家”提供一套建筑面积不超过 200 平方米(具体建筑面积以实际提供的房屋为准)的人才(商品) 住房由其使用。具体办理细则由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会同成都高新区研究制定,按程序报市政 府审定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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