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大家好!小编整理了2024年庐江县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条件和认定程序的相关内容,今天就带大家来详细了解一下,庐江县的朋友们一定不要错过了,看完您如果有不明白的或是想要找代理的,可以直接联系小编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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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庐江县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条件
原则上在市监部门办理家庭农场注册登记一年以上,符合《庐江县示范家庭农场评选认定标准》(附件1)。
有以下情况的,优先推荐申报:
1.从事粮食生产、开展全程生产托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类的家庭农场;
2.带动脱贫户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效果好的家庭农场;
3.列入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的家庭农场;
4.农场主积极参加经营主体等专题培训;
5.列入省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的家庭农场。
有以下情况的,一票否决:
1.发生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
2.环保状况被有关部门通报,限期整改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
3.涉及非法金融活动、违法经营、涉黑涉恶的;
4.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
5.申报弄虚作假,查实有舞弊行为的;
6.原有的家庭农场通过更改注册名称等方式建成的“家庭农场”。
二、庐江县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程序
按照“自主申报、镇级初审、县级复核、认定公布”的流程评选认定。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自愿向所在镇(街道、台创园)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由镇(街道、台创园)形成申报书文本(申报材料样式详见附件2)。
2.镇级初审。镇(街道、台创园)组织农经、农技等人员对家庭农场申报情况进行逐一现场初审,对于涉及其他系统的家庭农场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在政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初审材料连同汇总表(附件3)报县农业农村局。
3.县级复核。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家庭农场,对照条件和标准,采取材料审核和实地抽验相结合方式进行县级复核,择优评选,提出建议名单。
4.认定公布。经局党组会议研定、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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