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扩大规模!甘孜州企业注册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与选择解析
吴亚斌 / 2023-12-14 17: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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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概念划分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概念,彼此之间是产生与被产生、管辖与被管辖的关系。总公司是依法在先设立的公司本体,分公司是在后设立的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分公司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也可以先以分公司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概念,彼此之间是股权投资关系。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能力上与母公司无异,但由于受母公司投资,而被母公司控制。

  但这只是概念上的简单划分,具体区别还应当一一详述。

  二、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分公司与子公司最根本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在实务中,具体体现在如下方面:

  1. 公司名称方面的区别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名称并不要求与母公司关联或一致。而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三条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并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境外企业分支机构还应当在名称中标明该企业的国籍及责任形式。之规定,分公司的名称要求与总公司具有一致性,从名称中就可以看出其为某公司的分支机构。

  2. 经营范围方面的区别

  《公司法》对子公司的经营范围没有限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只需要受行政许可的限制,不需要受母公司经营范围的限制,母公司所具有的资质,也无法及于子公司。而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与总公司资质共享,但其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3. 法人资格方面的区别

  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公司章程、组织机构等,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产生的民事法律后果也由总公司负责。但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可独立作为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4. 债务承担方式方面的区别

  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财产独立,子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股东,仅在其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承担责任。而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产生的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也就是说,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产生的债务负责。

  5. 设立方式的区别

  子公司由母公司或母公司与其他股东出资设立,其设立方式应当满足《公司法》对公司设立的所有规定,设立流程与其他公司的设立流程一致,一般为:(1)股东之间订立设立协议;(2)确定公司章程并签署;(3)认缴出资;(4)确定公司的组织机构及相关人员;(5)在登记机关进行公司设立登记;(6)领取营业执照;(7)进行开户、刻章等。分公司的设立程序则相对简单,其登记事项仅需要包含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且可直接由总公司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6. 受控方式的区别

  分公司隶属于总公司管辖,其业务、财务、人事由总公司直接控制,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经营,产生的收入也与总公司共同核算。而子公司作为独立的个体,母公司以行使股东权利的方式对其进行间接控制,而非直接控制其财务或业务,若母公司对子公司滥用控制权,则可能被揭开公司面纱,失去有限责任的特权。

  7. 财税方式的区别

  首先,在财务核算方面,子公司作为与母公司独立的法人,只能选择独立核算,即使最终财务并表至母公司,也需独立进行自身的核算;而分公司与总公司既可以选择独立核算,也可以选择非独立核算。

  其次,在纳税方面,子公司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独立缴纳,而分公司只独立缴纳增值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之规定,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与总公司汇总计算缴纳。

  三

  选择成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建议参考因素

  子公司与分公司在法人地位、责任能力和财税处理等方面,均存在着较大的区别,故公司在经营到一定程度,想要扩大经营时,具体选取哪种形式进行扩张,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考虑:

  1. 公司的经营范围

  由于分公司仅能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如企业筹划的发展战略中,新设的公司属于新的业务领域,与其现有经营范围并不相同,则在不改变总公司的经营范围的前提下,仅能投资设立子公司。但如经营范围一致,仅是经营区域的变更,则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均可。

  2. 公司的经营成本

  公司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营利性,而公司在进行营利时,首先思考的就是成本问题。笔者认为,可从设立及管理成本、税收成本、资金往来成本三方面进行考虑。

  (1)设立及管理成本

  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设立和注销流程均比作为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更为简易;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和实缴的要求,子公司则必须认缴一定的注册资本,且部分行业有最低资本额以及实缴的要求;分公司与总公司共用资质,子公司的资质则需要独立办理;分公司人员、财务、规章制度等可与总公司共通,子公司为防止人格混同,则需完全独立。显然,从设立及管理成本的角度上,分公司更加高效、节约。

  (2)税收成本

  从增值税方面考虑,由于无论分公司还是子公司,均属于单独的增值税纳税主体,独立于总公司或母公司向注册经营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因此区别不大,即使总公司或母公司不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分公司或子公司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同样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但从企业所得税考虑,则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新设公司处于亏损状态,则新设公司为分公司,与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更为有利。这样,分公司的亏损由总公司承担,可减轻总公司的纳税压力。举例来说,假设拟扩张的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新设公司亏损500万,如新设公司为子公司,则子公司不缴纳企业所得税,母公司以1000万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250万元;但如新设公司为分公司,分公司亏损计入总公司,则总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在汇总后降低为500万元,纳税额则相应降低为125万元。

  如果新设公司很快就能营利,且仍能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则新设公司为子公司,与母公司分别缴纳所得税更为有利。举例来说,假设拟扩张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新设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如新设公司为子公司,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则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第一款2024年底前,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之规定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第一条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之规定,母公司纳税额为250万(1000万x25%),子公司纳税额为15万(300万x25%x20%),总纳税额为265万;但如新设公司为分公司,与总公司汇总核算后,则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纳税额按照1300万x25%计算,则会增加至325万。

  如新设公司与拟扩张的公司均规模较大,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也不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行业,则在税收方面,设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无区别。

  (3)资金往来成本

  分公司的初始资金来源于总公司的划拨,资金不足时,总公司可依据章程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继续划拨;子公司的初始资金来源于母公司及其他股东(如有)缴纳的出资,资金不足时,母公司等股东可依据章程追加出资,因此,资金从总公司流入分公司、或从母公司流入子公司时,成本上并无太大差异。但资金从子公司回流至母公司,则比资金从分公司回流至总公司要复杂得多。总分公司本为一体,分公司财务直接受总公司管理,由总公司调配,资金回流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也不产生税收;但母公司与子公司相互独立,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股东,想使子公司的资金回流,仅能通过分红等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获得,需满足法定条件,且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因此,如公司与新设公司之间需要较为频繁地相互进行资金流转,则选择分公司进行更为便利。

  3. 公司的债务承担

  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之规定,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务,由总公司进行清偿,总公司以其自身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股东,仅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从风险隔离方面来看,子公司优于分公司。但需要提示的是,如果子公司是由母公司作为唯一股东设立的,则子公司属于一人公司。其在运营中对公司治理的规范性要求更高,如果对母公司对子公司控制过度,极易被揭开公司面纱,届时母公司要以全部资产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 子/分公司的独立性问题

  如上文所述,总公司对分公司的业务、财务、人事等直接进行管理,而母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等法定形式影响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因此,子公司的独立性远高于分公司。

  综上所述,子公司与分公司各具特点,法律创设出这两种不同的投资形式,是为了满足实践中不同的投资需求。很难一概而论哪一种更优。公司在扩大经营对外投资时,究竟选择设立分公司还是设立子公司,应当从自身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战略出发,综合考虑成本、税务、风险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进行全面而谨慎的利弊选择,才能作出最合适的决策。另外,投资者还需要考虑所处行业的特点,比如建筑类以及金融类行业,则多采用分公司形式,主要是考虑分公司可以同时享受总公司所拥有的资质和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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