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库有奖!武汉市服务业小进规和商贸业小进限奖励申报条件
夏欢欢 / 2023-04-10 09: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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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介绍武汉市服务业小进规和商贸业小进限奖励政策,看看具体奖励标准及申报条件,申报政府项目拿奖补资金欢迎找我们沟通分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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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样的企业可以领取服务业“小进规”奖励?
获得一次性入库奖励的最主要条件是,法人单位在某个年度首次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即在国家一套表统计平台入库纳统为规模以上服务业。下一年度,市区将对符合条件对单位给予一次性入库奖励。
获得年度经营贡献奖的最主要条件是,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中,年度营业收入全市排名前200名、且年度营业收入和年缴税额同比增幅达到20%以上。下一年度,市区将对符合条件对单位给予年度经营贡献奖励。
二、领取该奖励需要履行什么申报手续?非企业可以申领奖励吗?
经过市统计局初步核查上年度入库纳统和营收数据情况、市税务局初步核查上年度税收数据后,市发改委每年上半年会将初步入围名单发给各区发改部门。初步入围名单上的单位接到区发改部门通知后,填报奖励申领表即可。
企业提交申领表后,经过区级初审、名单公示、上报名单、复核公告等四个步骤,确定最终等奖励名单。各区财政部门将依据获奖名单及时向企业拨付奖励资金。
不仅企业可以申领该奖励,满足条件的非企业单位也能申领该奖励。
三、《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有什么?
本《实施细则》共有六章,包括总则,支持对象、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奖励申领程序,奖励审核程序,奖励兑现资金的拨付和管理,附则等。
(一)总则
该部分提出了政策目的、奖励类型、责任分工和资金来源。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服务业“小进规”奖励的综合管理工作;各区(开发区、功能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辖区服务业“小进规”奖励的综合管理工作;市区两级财政、统计和税务部门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一次性入库奖励和经营贡献奖励全部由市级财政资金安排,鼓励各区开展区级服务业“小进规”奖励工作,根据各区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和实施细则,建议区级配套奖励不低于市级标准。
(二)支持对象、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
支持对象指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武汉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依法纳税,诚信经营,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按照国家统计标准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并依法履行统计义务的法人单位。
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为:从2020年度起,首次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的法人单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入库奖励。从2020年度起,对于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年度营业收入全市排名前200名,且年度营业收入和年缴税额同比增幅达到20%以上的,给予年度经营贡献奖励20万元。其中,以下情况不列入一次性入库奖励支持范围:已获得过我市服务业“小进规”奖励、或者工业“小进规”、批零住餐“小进限”等同类奖励的;纳入本市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平台后,当年即下库、退出规模以上服务业范围的。
(三)奖励申领程序
该部分包括筛选入围、发布通知、提交材料等3个步骤。
(四)奖励审核程序
该部分包括各区初审、公开公示、上报名单、复核公告等4个步骤。
(五)奖励兑现资金的拨付和管理
该部分对资金拨付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对企业财务处理提出了要求。
奖励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在本市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纳入本市统一核算,正常填报统计数据,依法纳税,诚信经营。
(二)参照考核年份执行的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附件1),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应满足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规模以上服务业的范围。
第六条奖励支持范围和标准
(一)一次性入库奖励。从2019年起,首次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的法人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入库奖励。
以下情况不列入一次性入库奖励支持范围:
1.企业已获得过工业“小进规”、批零住餐“小进限”等同类奖励,不重复奖励。
2.企业在纳入本市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平台后,当年即下库,退出规模以上服务业范围。
(二)经营贡献奖励。对于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企业,年度营业收入全市排名前200名,且年度营业收入和年缴税额同比增幅达到20%以上的,给予年度经营贡献奖励10万元。
奖励申领程序
(1)发布通知。市发改委每年上半年向各区发改部门发布申领通知,公布上一年度服务业“小进规”奖励初步入围名单。初步入围名单由市统计局、市税务局根据奖励标准筛选后提供。
(2)组织申领。根据市发改委发布的服务业“小进规”奖励初步入围名单,各区发改部门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初步入围企业进行申领,并对受理情况在本区发改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
(3)初步入围企业向所属区发改部门进行申领,需提交资料如下:
(一)《武汉市支持小微服务业企业进入规模服务业企业奖励申领表》,填报企业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收入、上缴税额等信息;
(二)企业出具的真实性承诺,对相关申领资料填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奖励审核、拨付程序
(1)各区初审。各区发改部门对企业申领资料进行初审,主要对企业是否符合奖励的基本条件、支持范围、在“信用中国”网站是否有正在公示的信用黑名单信息等方面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在区发改部门网站上公示申领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各区发改部门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奖励企业名单正式行文上报市发改委,并附《武汉市支持小微服务业企业进入规模服务业企业奖励申领汇总表》(附件3)等相关资料。各区发改部门对企业申领资料完整性、申领程序合规性负责。
(2)复核公示。市发改委根据审核结果,按政策确定各区奖励资金安排方案。经市发改委主任办公会审议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审定同意后在市发改委网站上公示资金奖励方案(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资金拨付。公示期满后,由市发改委函告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办理资金拨付,并将资金拨付文件抄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对拨付情况进行公告。企业收到奖励资金后,按照《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41号)第二十条规定进行财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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