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2022年新建江苏省院士工作站申报条件要求及认定时间补助指南
江露 / 2022-04-19 1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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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江苏省院士工作站申报条件要求

1. 建站企业与院士有较好的合作基础,院士团队研发方向与企业主营业务一致,企业与院士及院士所在单位有具体合作内容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

2. 建站企业有稳定的经费投入,具备一定规模(上年度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2000 万元,农业科技型企业可适当放宽),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比不低于3%。

3. 建站企业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企业拥有与合作院士研究方向相一致的1项以上知识产权授权。

4. 建站企业拥有一支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其中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与院士团队人员原则上为5:1

5. 企业院士工作站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并建有院士及其团队必需的生活保障配套,配有院士专职秘书。

6. 重点支持建有省级重点企业研发机构的企业建立企业院士工作站。

7. 合作院士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

新建江苏省院士工作站申报流程时间

1. 申报单位请按照《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项目申报书》(附件1)内容准备申报材料,并附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1文末)。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格式打印装订成册(纸质封面,胶装订,信息表统一装订在最后一页),一式两份。

2. 申报单位需与院士签订《院士工作站建站确认书》(附件2,上报时与申报书分开),并协助尚未报备的合作院士向中科院或工程院做好报备工作。

3. 根据《关于促进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宁委发〔201935号)要求,江北新区自行组织省级院士工作站的申报、评审工作,并于531日前将公示后的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3)以及院士报备情况报送市科技局,申报单位《院士工作站建站确认书》作为附件材料一并报送。

4. 申报纸质材料经区(园区)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市民卡或身份证)。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稿(不含佐证材料)与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5. 市科技局纸质及电子材料的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520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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