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2022年第一批苏州吴江区金融业专项资金申报时间流程及条件奖励指南
江露 / 2022-01-20 15:06:00
126 分享

以下将为大家具体介绍关于2022苏州吴江区第一批金融业专项资金申报时间流程及条件奖励内容,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看看,也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指导!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吴江区金融业专项资金申报条件对象

申报企业须符合的具体条件见《关于印发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申报指引的通知》(吴金管发(20221号)。

吴江区金融业专项资金申报时间

申报企业需登录苏州市吴中区专项资金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申报表格的填报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上传,网上申报时间为117日至124日,逾期系统将关闭,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纸质材料请于128日前报送至区金管局。

吴江区金融业专项资金申报流程程序

企业通过登陆区专项资金申报平台,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相关附件。乡镇板块进行线上初审,区金管局线上复核、立项。通过审核后,企业打印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左侧装订,装订成册,所有材料都需要加盖公章。先由乡镇板块盖章后,再报送至区金管局。

吴江区金融业专项资金申报奖补条件

金融机构落户奖励申报指引

一、政策内容

1.鼓励持牌金融机构设立。

对区内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新设立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总部,实收资本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按实收资本的1%给予奖励,最高给予1000万元开办费奖励。

2.支持地方金融从业机构合规发展。

对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审批(备案)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从业机构,主要包括融资性担保(再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且实收资本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给予200万元开办费奖励。

3.吸引金融机构业务总部落户

认定的金融机构业务总部、区域总部或直接隶属于金融机构总部在区内单独设立的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等,给予200万元开办费奖励。

上述开办费奖励自企业设立当年起(实际经营并符合申请条件),分三年兑现,分别按 30%30%40%进行支付。

申报条件

(一)申请主体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持牌金融机构"是指工商、税收、统计关系均在吴中区,对其控股机构或分支机构行使管理和服务职能,实收资本1亿元以上(含1亿元,下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

2."地方金融企业"是指经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且工商、税收、统计关系均在吴中区,具有一定规模的金融服务机构,主要包括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商业保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实收资本在1亿元(含)以上。

3."金融机构业务总部"是指隶属于金融机构总部在吴中区单独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运中心、资金中心、研发中心等机构;或是隶属于金融机构总部在吴中区单独设立的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金融机构业务总部、区域总部由相关金融监管部 门认定。

本指引下文未作特别说明的,则"持牌金融机构""地方金融企业""金融机构业务总部"均统称"金融机构""企业"

(二)申报材料

1.吴中区金融机构开办费奖励申请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金融监管部门相关批复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4.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有实收资本要求的项目);5.上级公司认定情况说明;

6.近三年企业征信报告(新设第一年不提供,第二年起不足三年的按实提供企业征信报告))。

7.其他相关材料。

申报流程

1.新设金融机构须先经区金管局备案。

2.区金管局原则上每年两次集中组织、受理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企业通过登陆区专项资金申报平台,注册账号并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相关附件。乡镇板块进行线上初审,区金管局线上复核、立项。通过审核后,企业打印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报送至区金管局。

3.所有材料须真实合法、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左侧装订,一式三份,保留原件备查。

企业上市挂牌奖励申报指引

一、政策内容1.企业上市奖励。

对企业在境内 A股直接上市的,首发募资5亿元以下、5亿元(含5亿元)-10亿元以下、10 亿元(含10亿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6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奖励,并实行分段奖励。第一阶段∶企业完成股改,奖励100;第二阶段∶企业获得江苏证监局辅导备案受理,奖励100万元;第三阶段∶企业正式向证监会或交易所递交上市申报材料并获受理,奖励 200万元;第四阶段∶成功发行上市后其余补足。其中200万元用于奖励高管团队,由企业自行分配,在第四阶段对员工予以奖励;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本区内,经认定后奖励 300万元;对成功在境外主要资本市场实现IPO的企业,募集资金80%投资在区内的,给予500万元奖励,低于80%的,给予300万元奖励;经市、区主管部门认定的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的,给予500万元奖励。

2.企业挂牌"新三板"奖励。对对区内挂牌基础层的企业,

奖励50万元;挂牌创新层的企业,奖励 200万元;挂牌精选层的企业,奖励300万元。企业挂牌逐层上升,奖励不叠加。

二、申请要件

(一)境内上市奖励1.申请主体须符合以下条件

1202111日后在A股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实现IPO;

2)上市公司主体登记注册在吴中区;3)已在区金管局完成上市后备企业备案;

4)上市奖励实行分段奖励,具体分为以下四个节点。节点1∶企业完成股改;

节点2∶企业获得江苏证监局辅导备案受理;

节点3∶申报获中国证监会或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

节点4∶成功上市发行股票。

2.申报材料

1)吴中区企业上市奖励申请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完成重要节点证明材料∶

节点1∶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变更记录截图,与三方中介机构签订的辅导协议复印件,支付给保荐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相关费用发票;

节点2∶江苏证监局受理函复印件;

节点3∶申报获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受理证明复印件;

节点4∶证监会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复印件,企业首发募集资金金额证明文件。(4)近三年企业信用报告;5)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境外上市奖励1.申请主体须符合以下条件

1202111日后在境外资本市场实现IPO;2)上市公司实际经营管理主体在吴中区;3)已在区金管局完成上市后备企业备案;4)符合市级认定标准;

5)募集资金已募集到位并已投资区内;2.申报材料

1)吴中区企业上市奖励申请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市级认定材料复印件;

4)能证明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的相关批文复印件并附翻译件;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6)上市公司经营主体在吴中区的说明及证明材料;7)近三年企业信用报告;8)其他需补充提供的材料。(三)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1.申请主体须符合以下条件

1202111日后在沪深交易所实现上市;2)特殊目的公司控制的实体企业位于吴中;

3)需在江苏省证监局辅导备案,符合市级认定标准;4)募集资金已募集到位并已投资区内;5)已在区金管局完成备案。

2.申报材料

1)吴中区企业上市奖励申请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中国证监会上市批复文件复印件;4)江苏省证监局辅导验收函;5)市级认定材料;6)募投资金使用情况说明;7)近三年企业信用报告;8)其他需补充提供的材料。(四)上市公司迁入奖励

1.申请主体须符合以下条件

1202111日后境内优质A股上市公司迁入吴中区范围内(以登记注册地变更日期为准);

2)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吴中区经济发展;2.申请材料

1)吴中区企业上市奖励申请表;

2)上市公司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注册地址变更前后均需要准备);

3)中国证监会上市批复文件复印件;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5)近三年信用报告;6)板块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7)其他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五)新三板挂牌奖励

1.申请主体须符合以下条件

1202111日后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交易;2)公司主体登记注册在吴中区;

3)已在区金管局完成新三板后备企业备案;2.申报材料

1)吴中区新三板挂牌企业奖励申请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全国股转系统同意挂牌文件复印件。(4)近三年企业信用报告;5)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三、申报流程

区金管局原则上每年两次集中组织、受理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企业通过登陆区专项资金申报平台,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相关附件。乡镇板块进行线上初审,区金管局线上复核、立项。通过审核后,企业打印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

所有材料须真实合法、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左侧装订,一式三份,保留原件备查。

保荐券商奖励申报指引

一、政策内容

鼓励证券公司推动更多本土企业上市,对区内企业境内IPO 成功的保荐券商团队,在企业成功发行股票后给予50万元奖励,专项激励项目团队勤勉尽责开展优质服务。

二、申请对象

我区202111日以后在境内实现IPO企业的保荐券商,专项用于奖励项目团队勤勉尽责开展优质服务。

三、申请材料

1.吴中区保荐券商奖励申请表;2.保荐券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保荐获准注册并发行股票企业证明材料∶证监会同意首发股票注册的批复复印件;

4.与发行人签订的保荐协议复印件;5.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四、申报流程

区金管局原则上每年两次集中组织、受理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企业通过登陆区专项资金申报平台(网址http//221.224.15.1776060/),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相关附件。乡镇板块进行线上初审,区金管局线上复核、立项。通过审核后,企业打印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

所有材料须真实合法、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左侧装订,一式三份,保留原件备查。

鼓励企业多元化融资奖励申报指引

一、政策内容

1.再融资奖励。本地境内A股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进行再融资的,且投资在区内的,按实际到位募集资金额每5000万元奖励20万元,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本地"新三板"挂牌企业通过定向增发、可转债等方式再融资,且投资在区内的,实际到位募集资金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奖励5万元,实际到位募集资金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奖励10万元。

2.并购贴息。

区内企业因实施并购向区内商业银行申请三年期(含)以上的贷款,且贷款合同明确并购贷款事项,按照票面贷款利率的20%给予贴息。单个企业的年度贴息最高奖励 50万元,每笔贷款贴息的时限最长为三年。

3.发债奖励。区内企业发行公司债或企业债等,按照发行票面利率的30%,给予一次性贴息,每家企业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通过交易商协会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按照发行票面利率的20%给予一次性贴息,每家企业最高给予300 万元奖励。(区内国有、集体控股的公司不享受该项政策。)

二、申请要件

(一)再融资奖励

1.申请再融资奖励须满足以下条件;1)上市公司主体登记注册于吴中区;

2)已在境内A股上市(上市板块包含主板、创业板、科创板)或"新三板"挂牌;

3)募集资金已募集到位并已投资区内;

4)申报项目发生在202111日至20211231日。

2.申请材料

1)吴中区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再融资奖励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证监会或股转系统批复文件复印件;4)发行结果及股份登记证明文件;5)资金到位的财务凭证等材料复印件;6)再融资投在区内的相关证明材料;7)近三年企业信用报告;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并购贴息

1.申请并购贴息须满足以下条件∶

1)实施并购公司主体登记注册于吴中区;

2)并购贷款协议必须明确并购贷款性质,期限不少于3 ;

3)贴息时限不超过贷款年限;

4)申报项目发生在 202111日至20211231日。

2.申请材料

1)吴中区企业并购贷款贴息奖励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3)贷款协议复印件;4)付息凭证复印件;5)企业近三年信用报告;((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发债奖励

1.申请发债奖励须满足以下条件∶

1)发债主体登记注册于吴中区(区内国有、集体控股的公司除外);

2)奖励按照实际发行金额计算,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最高限额或企业发行成本(二者就低);

3)申报项目发生在202111日至20211231日。

2.申请材料

1)吴中区企业发行债券奖励补贴申请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证监会、发改委等部门批复文件复印件;4)实际发行债券成本材料复印件;5)资金到位的财务凭证等材料复印件;6)债券上市公告书或挂牌公告书;

7)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证明》;8)股权架构图;9)企业近三年信用报告;10)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申报流程

区金管局原则上每年两次集中组织、受理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企业通过登陆区专项资金申报平台,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相关附件。乡镇板块进行线上初审,区金管局线上复核、立项。通过审核后,企业打印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

所有材料须真实合法、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左侧装订,一式三份,保留原件备查。

上市培育奖励申报指引

一、政策内容

企业因上市或挂牌产生的区级及以下地方经济贡献,按70%给予补贴,奖励经费由区、镇(区)按各50%分担。主要用于奖励地方贡献产生的主体,内容包括∶企业因上市会计准则改变,调整财务报表产生的地方经济贡献;因上市挂牌进行的工商登记变更、房产过户、资产转让等事项形成的地方经济贡献;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缴纳的地方经济贡献;解禁后高管及股东出售或转让股份产生的地方经济贡献等(不含私募股权基金及创投企业退出)。

二、申请要件

(一)申请上市培育奖励须满足以下条件1.上市挂牌企业注册于吴中区;

2.奖励地方贡献产生的主体注册于吴中区;

3.首次公开上市发行形成的限售股解禁后的减持方式为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沪深交易所协议转让、询价转让。

(二)申请材料

1.吴中区上市培育奖励申请表;2.相关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3.经济贡献明细表复印件;

4.股改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因"解禁后高管及股东出售或转让股份产生的地方经济贡献等"申请奖励,无需提

 

供);

5.纳税凭证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完税证明、纳税申报表、缴税银行回单);

6.近三年企业信用报告;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三、申报流程

区金管局原则上每年两次集中组织、受理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企业通过登陆区专项资金申报平台(网址http/221.224.15.1776060/),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相关附件。乡镇板块进行线上初审,区金管局线上复核、立项。通过审核后,企业打印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

所有材料须真实合法、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左侧装订,一式三份,保留原件备查。

营造良好金融氛围奖励申报指引

一、政策内容

鼓励区内外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机构在区内举办金融产业、资本市场等相关内容的峰会、论坛、金融活动,对经事前备案的组织方,事后由第三方机构审计的,按审计金额的30%给予补贴,年度最高给予20万元支持。

二、申请要件

(一)申请营造良好金融氛围奖励须满足以下条件1.在吴中区内举办金融产业、资本市场等相关内容的峰会、论坛、金融活动,且经过事前备案的组织方;

2.审计金额中仅包括场地费、专家邀请费;

3.活动规模需在150人以上,审计金额在60万元以上,且活动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

(二)申请材料

1.吴中区营造良好氛围奖励申请表;2.活动组织方营业执照复印件;3.活动方案;

4.第三方机构审计报告;5.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三、申报流程

区金管局原则上每年两次集中组织、受理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企业通过登陆区专项资金申报平台,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相关附件。乡镇板块进行线上初审,区金管局线上复核、立项。通过审核后,企业打印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

所有材料须真实合法、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左侧装订,一式三份,保留原件备查。

企业兼并重组奖励申报指引

一、政策内容

区内上市(挂牌)企业对区内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交易额达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200万元。区内上市(挂牌)企业对区外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并将被兼并企业迁入区内的,经认定对交易额达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奖励200万元;交易额达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奖励300万元。

二、申请要件

(一)申请企业兼并重组奖励须满足以下条件1.本条款是指以上市(挂牌)公司为主体,对外进行可归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产业的产业并购;

2.申报主体为并购发起方,为登记注册于吴中区的上市(挂牌)企业;

3.在并购前,申报主体与被并购企业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并购行为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36号一关联方披露(2006)》规定的关联方交易;

4.兼并重组项目不属于行政划转类企业重组项目;5.并购完成后,发起方企业须通过股权取得被兼并企业实际控制权。被并购企业系吴中区外的,还需将被并购企业迁入吴中区;

6.奖励金额根据并购发起方企业实际支付的对价计算;7.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须经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等有权单位的批准或审核通过;

8.涉及境外收购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9.兼并重组项目的完成时间∶202111日之后。

(二)申请材料

1.吴中区企业兼并重组奖励申请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兼并重组协议;

4.被兼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区外企业需提供搬迁前营业执照复印件);

5.资金支付证明;

6.申报主体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并购事项的审计报告;

7.申报主体的公司章程;

8.被并购方企业新、旧公司章程(重点反映公司权力、决策和执行机构的变化);

9.项目完成股权、资产并购或吸收合并(兼并)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10.企业近三年信用报告;11.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四、申报流程

区金管局原则上每年两次集中组织、受理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企业通过登陆区专项资金申报平台,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相关附件。乡镇板块进行线上初审,区金管局线上复核、立项。通过审核后,企业打印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

所有材料须真实合法、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左侧装订,一式三份,保留原件备查。

 

科技服务
高新企业专利申请商标注册更多项目版权登记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15855199550服务时间:8:30-12:00 14:00-18:00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乾德路9号金都科技园12楼
版权所有© 卧涛控股有限公司 皖ICP备13016955号-1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皖B2-202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