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建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库,强化对培育企业的运行监测,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优先推荐培育库内企业申报苏州市、江苏省、国家等各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对首次认定为国家、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专精特新各类荣誉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累计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包含上级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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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条件
(1)本区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两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关于中小型企业标准的规定,在园区登记注册且税务关系隶属于园区的中小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
(3)企业近两年信用报告无失信记录;
(4)具有较高的质量管理和信用管理水平;
(5)不属于苏州工业园区工业资源集约利用评级为D类的企业。
苏州工业园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发展方向
发挥中小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质量和水平,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1)“专”:引导中小企业专注核心业务,选准主业方向,集聚要素资源,提高专业化生产能力;
(2)“精”:引导中小企业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
(3)“特”:鼓励企业利用特色资源,打造特色品牌,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4)“新”:引导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的增长点,增强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