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昆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条件、奖励15万
钱洁 / 2021-12-13 16: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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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入省库企业给予不低于15万元的认定培育奖励。昆山市哪些企业符合培育申报的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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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条件:

入库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企业为在苏州市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5. 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 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7.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 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昆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流程:

1. 企业申报。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向昆山市科技局提交入库申请材料。企业首先进入“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下)或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陆系统,申报系统将于4月30日正式开放,选择昆山市科技局作为注册机构提交。区镇科技部门负责对其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受理通过。受理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管理服务系统”进行填报。各地要加强入库申报工作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协同,优先支持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申报入库。2017-2020年度曾被纳入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入库申报截止时间5月20日。

2. 专家评审。自2021年起,昆山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负责组织本地区企业的入库评审工作,按照《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评审工作说明》(见附件一)制定评审方案,于5月15日前报送初步评审方案(含预计评审时间),具体评审时间由苏州市科技局统筹安排。方案通过后由昆山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各区镇应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入库申报企业的合规性进行严格把关。

3. 地方推荐。昆山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负责本地区入库企业的推荐工作,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审查企业是否为居民企业以及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在此基础上提出入苏州市库推荐企业名单。入库推荐企业名单在市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昆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于8月31日前联合行文上报“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21年度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二,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档。

4. 正式入库。苏州市科技局对各地上报拟入库企业在苏州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企业,按照市库标准纳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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