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2022年江苏南京市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重点条件和认定奖励材料指导
江露 / 2021-12-03 17: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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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江苏南京市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重点、申报条件要求包括哪些?认定奖励补助政策是怎样的?认定材料会有哪些?以下小编将为大家具体介绍说明,需要咨询或者申请的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你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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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重点

(一)技术改造升级。围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方向,支持企业应用自主创新产品、技术、装备等,实施技术改造,提升产业基础能力、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以及本质安全水平。

(二)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支持企业在重点领域完成对技术熟化、中试验证、批量生产等工程化阶段瓶颈持续创新攻关,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五基”产品、重大装备短板、关键软件和系统等“卡脖子”技术和产品。

(三)数字经济培育创新。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平台、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数据产品化以及数字经济服务体系建设。

(四)龙头骨干企业培育。支持龙头企业兼并重组、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能力提升、标准领航质量提升,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展会、重大活动和政策文件明文规定的奖励事项;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五)产业升级平台建设。支持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集群发展促进机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产业人才培训等产业支撑平台;支持绿色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江苏南京市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在江苏省域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截至20201231日)。其中,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工业互联网安全等前瞻类项目可不受经营年限限制。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三)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

(四)在建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

(五)同一项目获得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报单位已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的,本年度不得再申报项目。

(六)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省级以上授牌认定奖励项目除外,但设备发票不得重复使用)。

(七)《项目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江苏南京市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认定奖励补助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技术改造升级、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数字经济培育创新、龙头骨干企业培育、产业升级平台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展会、重大活动、重大专项行动等。

专项资金一般采取事后奖补形式(可拨付部分启动资金),可采取项目法和因素法等方式进行分配。采用项目法分配的,实行项目库管理,由省工信厅组织实施项目遴选,主要采取认定、评审、招标等方式确定拟支持的项目。采用因素法分配的,根据相关因素测算、核定分配金额,向设区的市、县(市)下达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与资金下达

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情况,制定发布申报指南,明确专项资金支持领域、支持方式、申报要求等。

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均可按年度申报指南的要求,向所在地工信部门申报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同一项目未获得过省级(含)以上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二)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三)未因违反有关规定,被禁止申报专项资金;

(四)其他具体申报要求。

设区的市、县(市)工信部门按照本办法和年度申报指南等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审核项目材料,并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联合行文,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省工信厅遴选确定拟支持项目并按规定向社会公示,结合公示情况提出专项资金安排建议。

第十六条 省财政厅对专项资金安排建议进行审核后,按规定程序会同省工信厅下达专项资金。设区的市、县(市)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做好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款专用。

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内容或调整预算。确需变更项目内容或调整预算的,按原项目申报程序报批。

江苏南京市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

专项资金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省工信厅应当设置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经省财政厅审核后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省工信厅应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绩效监控,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将结果及时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必要时将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并将相关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专项资金政策调整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设区的市、县(市)财政部门、工信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按规定向省财政厅、省工信厅报告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省工信厅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省财政厅、省工信厅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

设区的市、县(市)财政部门、工信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专项资金检查和项目跟踪管理、验收等工作。

对省财政厅作出的追回有关财政资金的处理,省工信厅和设区的市、县(市)财政部门、工信部门以及相关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协助执行。

江苏南京市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省工信厅网上政务服务一张网旗舰店,点击“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进入申报页面)。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填写《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并上传其他申报材料。

(二)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20M,可提交多个文件。

(三)推荐采用电子签名、签章,无法申请电子签名、签章的,应线下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

(四)各设区市、县(市)工信部门通过管理系统审核本地区项目材料,未经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各地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请示件纸质2份,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各1份),并附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报送省工信厅综合规划处,并扫描上传系统。县(市)申报材料在报省的同时抄报所在设区市工信部门。

(五)省属企业或单位须经其主管单位(省授权的资产经营公司)审核盖章后,行文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直接申报。采取招标方式的,投标人也应按属地原则,报当地工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推荐,招标公告见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江苏南京市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在线填报或上传以下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实施方案、投标文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四)项目申报材料信用承诺书(见附件3)。

(五)由综合评价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附有二维码),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须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报表附注;不能提供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需提交相关说明和2020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六)凡是按照投入予以补助的项目,均须提供由综合评价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附有二维码)。

(七)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1-4~1-32)。

(八)资质证书、奖励证书、评估认定、用户评价等相关材料。

(九)《项目指南》明确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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