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为鼓励星级饭店提升服务品质,积极开展引客促销,特在全市开展星级饭店消费竞赛季行动,对对综合排名前20的旅游星级饭店给予15万-30万元奖励,下面就来看看这个奖励资金的申报指南
南京市旅游星级饭店奖励申报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一、奖励政策
为促进消费、助企纾困,倡导全市旅游星级饭店积极参加销售竞赛季活动,在落实落细疫情防控举措前提下,结合中秋、国庆、“双十一”等重要消费时点,通过线下、线上多种形式向消费者提供优惠让利促销活动。对各项防控举措符合要求的旅游星级饭店,根据2021年9-11月期间客房出租率、客房和餐饮(含外卖)收入等进行综合排名,对排名前20的旅游星级饭店分别给予15 -30万元奖励。
二、申报对象
全市旅游星级饭店。
三、申报条件
旅游星级饭店在2021年9-11月期间经营正常,无责任投诉;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质量责任事故,企业及其法人没有违法犯罪及严重失信行为。
四、奖励标准
按照全市旅游星级饭店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中上报的2021年9-11月客房出租率、客房和餐饮(含外卖)收入,以及2021年是否作为疫情集中隔离场所三个指标,分别占40%、55%和5%的权重进行综合排名,对综合排名前20的旅游星级饭店给予15-30万元奖励。其中第1-3名,分别奖励30万元;第4-10名,分别奖励20万元;第11-20名,分别奖励15万元。
五、申报材料
1.旅游星级饭店消费竞赛季奖励资金兑现申请表;
2.旅游星级饭店消费竞赛季奖励资金兑现申报信用承诺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2021年9-11月份客房出租率、客房和餐饮(含外卖)收入专项财务审计报告;
5.2021年作为疫情集中隔离场所的证明材料。
六、申报时间
奖励资金兑现申报时间为12月1日至10日。各旅游星级饭店于12月 10日前将材料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D座15F92办公室)。逾期不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奖励资金申报资格。
七、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上述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规定时间上报;
2.市文化和旅游局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凡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奖励资格;
3.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负责组织评审认定工作;
4.旅游星级饭店奖励名单确定后,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实施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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