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市科技局修订印发《淮安市科创载体绩效评价工作细则(试行)》。该文件旨在贯彻落实淮安市委市政府“科创16条”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创综合体等科创载体建设工作,规范科创载体绩效评价管理,切实引导和激发科创载体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细则”共7个部分,对评价对象、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的组织实施、评价工作流程等作了详细说明。
据了解,本次新修订的细则,有三个鲜明特点:一是覆盖范围更广,激励作用更强,市级以上科创载体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二是体系更加科学,目标导向更明,大幅增加了高企、科技中小培育等指标权重;三是评价周期缩短,将原两年度评价一次,改为每年度评价一次,与省级孵化器评价周期一致,更有利于调动科创载体运营单位积极性。(高新处、创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