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讲解!南京市高校校友会促进创新创业绩效奖励申报的相关条件流程等问题的解答如下,如果有关详细的材料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应是在宁注册的国内高校校友会企业法人实体,其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为该校校友会会员。优先支持纳入我市“百校对接”计划的重点高校。原则上每个高校限报一家。
2. 申报单位参加年度绩效评价,以服务校友创新、创业和交流为主要内容,提供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
3. 绩效考核时间:2020年10月至2021年10月
二、组织方式
南京市高校校友会促进创新创业绩效奖励的申报采取系统填报、区(园区)科技部门确认、审核评审、公示公布的组织方式。
1.有关申报单位按照《实施细则》及本通知要求编写申报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后报送所在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
2.有关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照《实施细则》中的建设要求,审核申报材料,择优推荐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单位。
3.市科技局组织审核评审,对符合《实施细则》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布。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申报材料按照申报单位自愿参加年度绩效评价的申请文件、《南京市高校校友会促进创新创业绩效奖励申报书》(详见附件)内容准备,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格式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四、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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