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相关条件流程等问题的解答如下,如果有关详细的材料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一、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境内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二、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好处奖励
列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象
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遴选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作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制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开展精准帮扶服务的主要对象,是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整体工作的基础性工作。
研发费用享受税前加计扣除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入库奖励
依托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省财政给予入库企业10万元的补助,在企业入库和升级高企出库阶段分别补助50%。
三、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申报流程方式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具体评价,采取了以两种指标进行确认或评价的方式:
(一)直接予以确认
1、必须要符合以下四项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下面四类居民企业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且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的企业;
(2)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且近五年内获得过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的企业;
(3)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且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
(4)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且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
(二)自主评价登记同时满足以下五项条件的企业,可自愿在服务平台上注册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纳入信息库并赋予入库登记编号: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评价指标的具体标准应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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