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报对象为已建有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独立法人单位。申报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需满足以下这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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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报条件:
1.建设主体:已建有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独立法人单位;
2.场地:有专门的研发场所,满足研发的需要,研发面积不少于 500 平方米;
3.人员:有一支与主导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与
20 人;
4.研发投入:拥有一定规模(年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 5000 万元),申报工程中心新
增投入不少于 500 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 2%;
5.装备:有研发所需的仪器设备 ;
6.研发业务能力: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上年度知识产权申请须 1 项以上,承担过市级
以上科技计划任务;
7.申报企业需提供 2019 年“南京市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中企业研发项目
情况、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号:107-1、107-2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