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山英才高峰计划申报对象是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眼光,研究成果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对我市主导产业发展、重大科创平台建设有重要引领带动作用,能快速抢占产业科技制高点的顶尖人才(团队)。南京市紫金山英才高峰计划支持分为创业类和创新类。具体的申报条件及补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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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紫金山英才高峰计划申报补贴:
1. 项目入选后可获 500 万元科研成果产业化配套资金,根据项目年度进展及绩效情况,按 4:3:3 比例分 3 年拨付到位。
2. 创业类项目实施期内,企业达到创新类引才企业标准,根据项目扩大投资、综合评估情况,择优追加项目资助资金 500 万元,按 4:3:3 比例分 3 年拨付到位。
3. 在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领域,主导承担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研究项目,或取得颠覆性、关键共性及前沿引领技术突破,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标志性顶尖人才(团队),由项目所在区(园区)和产业主管部门联合推荐,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审议通过,给予量身定制、一事一议的特殊支持,市区两级综合资助最高 1 亿元。
4. 对项目实施期内获得风险投资的,可由市紫金科技创业投资公司等按不高于风投 50%的比例跟进投资,单个项目跟投不超过 1 亿元。
5. 赋予入选人才举荐权,可举荐若干团队核心成员,经审核备案后直接纳入市中青年拔尖人才队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6. 市民营企业转贷基金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转贷服务;相关部门对符合挂牌上市条件的企业组织专门辅导,并根据相关政策对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的给予相应奖励。
二、紫金山英才高峰计划申报条件:
1. 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或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相当层次国际科技奖项的科学家;国家重大科创平台的主要负责人或首席科学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领衔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及省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专项的负责人;其他相当层次顶尖人才(团队)。
2. 创业类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和市场开发运作能力。
(2)2018年1月1日(含)以后,在新区首次创办科技型企业并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个人投入企业的实缴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自然人第一大股东或持股占比不低于30%;新型研发机构类企业,申报人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或持股占比不低于10%。
3. 创新类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8年1月1日(含)以后,新引进到新区企业或重大科创平台工作,与所在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不短于申报项目实施周期;
(2)申报人为项目负责人,拥有能够促进企业或者科创平台自主创新、技术升级且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引进后所在单位给予年薪不低于100万元或高于所在单位职工年平均薪酬10倍以上,每年在新区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3)引才企业具备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或相当资质;上一年度业务收入不低于4000万元,或上一年度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且近3年年增长率连续达30%以上。引才平台为省、市、新区主导设立的重大科创平台(含纳入国家、省、市建设储备的平台)。
4. 创业类和创新类项目的实施期限原则上均不超过3年,项目已投入经费不少于财政首期资助资金,项目新增投入不少于财政支持额度。
5. 新区重点支持项目,可放宽对企业创办时间、出资方式、引进人才时间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推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