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主体是依法在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申报标准的中小企业。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有哪些?南京市申报的奖励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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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1. 基础条件、专项标准:
1)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近 2 年内的专利或独特、独有的工艺、配方的专有技术;
2)是各区重点培育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10%;
3)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4)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类产品中名列前 10 位;
5)专业化。主攻某一特殊的客户群、某一产品的细分区域,在行业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 100 名;
6)精细化。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或先进知识,拥有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 1 项(含)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3 项(含)以上,或者近两年以来经过权威机构认定的市级以上专有技术 1 项(含)以上,建立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或区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上述内容符合其中一项即达标);
7)特色化。产品或服务具有独特性、独有性、独家生产的特点。近两年内主持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具有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江苏省名牌产品等品牌称号;
8)新颖化。企业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适应消费者(包括生产性消费和生活性消费)行为方式的变化,符合“新技术、 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发展特征的产品或服务。
符合以上基础条件、专项标准其中一项的企业均可申报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近两年发生过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事故;
2)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导向的高能耗、高污染、高危险企业;
3)有不良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记录;
4)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奖励好处
1.发放信息化券、创新券等普惠扶持方式,具体额度见具体政策通知;
2.优先推荐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
3.对国家认定的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省级相关专项给予≤100 万元的奖励;
4.每年组织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省股交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上市;
5.在相关煤体上公布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提升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