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申报江苏省各地市新型研发机构的相关条件流程等问题的解答如下,如果有关详细的材料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条件
1.截止2020年12月31日:(1)注册不满5年的新型研发机构,2020年度技术研发服务收入不少于100万元。(2)注册满5年(含)且不满10年的新型研发机构,2020年度技术研发服务收入不少于300万元。(3)注册满10年(含)的新型研发机构,2020年度技术研发服务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且须获得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或作为第一承担单位承担省级及以上科技攻关项目。
2.需参加江苏省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2020年度为单一单位提供技术研发的服务收入占当年度技术研发服务总收入比重不超过30%。
3.须进行研发经费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名单见《关于印发2018-2020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名单的通知》(苏科资〔2018〕3号)。
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材料
有关共建协议。
法人证书或其授权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证明材料(请附目录,对应页码)。
1.现有高层次人才团队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学历认证,高级职称证明等);
2.现有固定研发人员名单和职工总人数花名册;
3.现有研究开发仪器设备清单、原值证明材料;
4.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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