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市科创实验室绩效评价对象是经授牌的南京市科创实验室,评价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评价申报单位需在2021年9月29日17:00前,将参评实验室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统一报送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具体的申报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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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创实验室绩效评价申报流程:
1. 材料填报。根据本通知要求,下载《南京市科创实验室绩效评价报告》据实填报,报送至所在区(园区)科技局,其中南京大学相关科创实验室报送至南京大学双创办。
2. 主管单位审核。区(园区)科技局和南京大学双创办对实验室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内容包括所有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审核后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科技局。
3. 专家评价。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评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需要开展实地核查,形成绩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4. 结果运用。市科技局对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并作为2021年实验室绩效奖补的主要依据。资金原则上只对评价优秀的实验室进行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