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京市社会力量举办体育赛事资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按本通知要求,进入“南京市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完成申报单位注册、单位信息和项目信息网上填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24时止。关于南京市社会力量举办体育赛事资助专项资金项目资助对象、申报需满足的条件如下:
免费咨询热线:19855108672(微信同号)
一、南京市社会力量举办体育赛事资助专项资金项目资助对象: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由本市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在我市举办承办的国际性和全国性单项体育赛事,以及由本市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在我市创办的自有IP品牌赛事或连续举办超过3届(含)的本地单项赛事项目。
本资助计划原则上采取事后资助的方式,即在体育赛事举办完后按相关程序要求申请。以省、市、区公共财政为主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举办的马拉松等赛事项目不纳入资助范围。
赛事等级依据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标准认定,全国性赛事应列入国家体育总局或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年度办赛计划,并得到主办单位批复或授权。相邻2届赛事间隔时间应不少于1个年度。除列入市级重点体育赛事目录的赛事项目外,原则上每年同一单位仅可资助1项赛事。
二、南京市社会力量举办体育赛事资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条件
(一)赛事项目申报主体须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事体育产业活动的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并纳入江苏省体育产业统计名录库系统(申报企业依据《企业查询省体育产业名录库在库情况及增补入库流程》进行查询与增补)。
(二)一个赛事项目只能有一个申报主体,多个单位参与办赛的,申报单位应提供与其他参与单位之间申报主体认定证明文件。
(三)赛事项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应提供包含本项赛事办赛经费来源,以及支出与收入往来明细的专项审计报告。
(四)申报的体育赛事项目符合南京市城市发展定位、地域文化特色和体育产业发展特点与需要。
(五)年度申报文件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已经完成办赛、结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