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申报苏州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绩效的相关条件流程等问题的解答如下,如果有关详细的材料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一、评估周期及对象
1、评估周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评估对象:我市市级众创空间和市级(含)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均不含2020年度新备案载体,清单另行通知)。
二、评估内容
根据《细则》要求,对市级众创空间围绕运行管理、服务能力、孵育成效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估;对市级(含)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围绕基本建设、专业能力、孵化成效等方面进行分类绩效评估。
三、申报方式
(一)市级众创空间
1、申报单位需登录“苏州市众创空间信息化平台”网站,进入“2021年备案/绩效评估”栏,按要求如实填写《苏州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估申报书》,并上传相应附件证明材料。
2、各市、区科技局审核、汇总后,将推荐函、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统一报送。
(二)市级(含)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
1、申报单位需登录“苏州市科技局”网站,点击进入“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苏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估申报书》,并上传相应附件证明材料。
2、各市、区科技局审核、汇总后,将推荐函、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二份)统一报送。
四、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承担申报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虚报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
2、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提出申请,由所在地科技局在网上审核后推荐上报。申报材料经所在地科技局网上审核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纸质申报材料和网上申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正反打印、书本式装订方式。各市、区科技局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
3、项目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9月10日9:00-10月8日17:00,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址: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2楼(干将东路178号)。
4、未尽事宜按照《苏州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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