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申报江苏省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相关条件流程等问题的解答如下,如果有关详细的材料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申报条件
01符合《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20〕5号)规定和通知要求,定位和目标任务明确,章程合理可行,具备支撑建设和运行的各项条件;
02有较强的科研团队和管理机构,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20人,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10人,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03有先进的研发设施和独立的研发场地,现有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研发设施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04依托单位是行业龙头企业,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高成长型企业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标准制定,拥有一批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
05鼓励开展产学研实质性的联合共建,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相关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申报流程:
拟申报单位由辖区发改部门遴选推荐(原则上从市级工程研究中心中择优推荐),市发改委进行审核确认,提出推荐建议呈报省发改委。
名单经最终评审后认定、公示和公布。
本年度我市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材料附件清单
1.企业资质证书
2.近三年的年度财务报表
3.现有主要仪器设备清单
4.近三年来承担的国家、省、市级重要科研项目清单及立项文件
5.近三年来重要获奖清单及获奖证书
6.近三年来重要专利、专有技术等清单证书
7.近三年来国内外科技合作、产学研合作、科研成果转化应用项目与成果清单及相关合作协议
8.如为联合共建,须提供包括明确各方项目出资、项目人员、任务分工、合作机制、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的责任、权利和利益关系的合作协议
9.其它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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