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组织推荐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张梦 / 2022-03-31 10: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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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开展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2〕47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的要求,现就做好我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推荐申报及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按照《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1〕70号)、《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和《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指导企业编制好相关申请材料,并从企业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

二、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库,加强入库企业运行监测和动态管理。重点推荐省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30条优势产业链内的骨干企业,前三批工信部认定的单项冠军培育企业优先推荐(不占本省名额),上年销售收入4亿以下的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应为入选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三、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网上通过制造业单项冠军在线报送系统统一申报。申报企业按照《实施方案》和《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纸质申报材料须与网上填报一致。

四、请相关设区市工信局组织第四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及单项冠军产品企业和2019年通过复核的第一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报复核申请表,并做好初审。

五、请各地工信部门于2022年4月15日前,严格按照推荐名额(附件2),多出不予受理,将推荐上报文件、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报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局。

 

附件2

各设区市分配推荐名额

 

序号

地区

推荐名额

1

南京市

20

2

无锡市

15

3

徐州市

6

4

常州市

20

5

苏州市

30

6

南通市

15

7

连云港市

4

8

淮安市

4

9

盐城市

4

10

扬州市

6

11

镇江市

5

12

泰州市

4

13

宿迁市

5

合计

全省

138

说明:推荐名额为推荐数量上限,前三批工信部认定的培育企业符合条件的不占用当地推荐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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