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市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考评管理办法》(通住建发〔2019〕170号)文件规定,在各施工企业申报,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市安监站推荐的基础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报的工地进行了考评,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授予“凤凰城B地块二期工程(1#楼-9#楼、11#楼、12#楼、物管用房、地下车库(含人防))”等102项工程“南通市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称号,现予公布。各相关单位要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对被授予“南通市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称号的项目部、项目经理等进行奖励;建设单位在结付工程款时,应按规定结算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各获奖工程要继续加强管理,防止发生事故。
附件:2021年度下半年南通市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