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扬州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和深度融合,经过材料初审、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2021年扬州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单位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至17日止。
公示期内,社会公众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发改委服务业处反馈,并提供加盖单位印章或签署实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