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普及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通知》(苏办牧〔2019〕23号)要求,经养殖场自愿申请、县级申报、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考核验收等程序,我局遴选出2021年新创成及复检合格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名单(附件),拟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9日-2021年12月15日。
如对公示的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有异议的,请向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