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盐政发〔2021〕9号)文件要求,积极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影响,稳定企业发展信心,全面推进我市先进制造业发展,9月6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盐城市市本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盐工信综合〔2021〕89号)。经发布通知、组织申报、材料审核、信用审查、会议研究等一系列程序,初步确定2021年度市本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拟安排项目114个,现对社会各界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1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市工信局人事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