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文旅厅推进文旅深度融合的相关文件和《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保护示范基地命名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于今年7月启动了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保护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经自主申报、各县级文化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推荐、专家评审,提出推荐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自11月22日至12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
通讯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公园路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