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独角兽、瞪羚企业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20〕44号)文件精神,市工信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扬州市独角兽、瞪羚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扬工信服建〔2021〕94号),经企业自主申报、材料审核、信用审查、审计以及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2021年度扬州市独角兽、瞪羚企业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