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县(区)工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和信用审查等环节,拟认定29家单位为2021年第二批省三星级和四星级上云企业,现将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市工信局联系,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