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京市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宁农规[2014]2号)和《关于开展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工作的通知》(宁农经[2021]5号)相关要求,经家庭农场自愿申请、镇(街)农业部门推荐、区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包括现场考察)、市农业农村局评审及办公会研究等,拟认定南京市六合区陆明启家庭农场等76家家庭农场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
对拟认定的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联系。
附件:2021年拟认定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