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市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奖评定办法》,2020年度南通市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奖,经专家评审,领导小组审定,获奖成果共37项,现予公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为异议期。
获奖成果异议受理的范围为成果权属(即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员)和申报内容,对成果奖励等级的异议不予受理。提出异议者必须以书面形式详细写明异议内容和事实。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 。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还需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异议须在异议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以邮戳或报市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奖领导小组办公室时间为准)。异议请寄送南通市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奖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