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数据中心产业示范基地评估工作的通知》(苏工信数据〔2021〕486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地根据省厅通知和评估规范,组织本地各类开发区、园区等产业聚集区进行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出具推荐意见,于10月20日前将推荐结果加盖公章,连同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市工信局。